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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4:00:2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春,八旬老人苏先生颤抖着攥住手中的征收文件,白纸黑字如针般刺入眼底——他住了20年的家,产权人不知何时已变更为女儿小苏,征收补偿也仅登记在小苏名下。一切源于一场悄然完成的“赠与”,让苏先生唯一的栖身之所易主。直到推土机的轰鸣逼近家门口,这场持续四年的“亲情谎言”才被彻底戳破。

苏先生与赵女士是结婚五十余年的老夫妻。2005年,二人倾尽毕生积蓄在福建福州购置了一套房屋,登记在赵女士名下。夫妻俩在此一住就是20年,这套房屋成为他们晚年生活的全部依靠。
然而,平静的生活在2025年初被打破。因房屋面临征收,苏先生才惊觉产权人早已不是赵女士,而是女儿小苏。经询问得知,2021年,小苏以办理抵押贷款为由借用房屋,称两三年后便归还。赵女士遂擅自与小苏签订《赠与合同》,将房屋过户至小苏名下。但小苏并未履行承诺,在2025年初又称尚欠银行47万余元,无法将房屋过户给母亲。
为帮女儿渡过难关,也为避免老两口日后无家可归,赵女士给小苏转账47万元用于还贷解押。不料小苏收钱后仍拒不履约,还声称购房时自己出过钱,该房屋本就属于她。这导致征收启动后,两位老人只能在外租房度日。苏先生对女儿的做法深感失望,随即向北京冠领(福州)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律师陈春梅、周艺炫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对案件进行细致梳理,还原事实全貌,而后分析道,若要挽回征收利益,前提是明确房屋的归属,而核心争议点在于当年的赠与行为。基于此,律师将办案思路锁定在证明赵女士的赠与行为系虚假意思表示,且构成无权处分。随后,律师围绕这一方向全面收集证据,并针对小苏提出的房屋归属主张提前拟定了反驳策略。2025年7月中旬,冠领律师协助苏先生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对小苏提起诉讼,并将赵女士列为共同被告。

庭审中,小苏给出截然不同的说辞。她声称自己支付了一半购房款,本就享有房屋的一半份额;2021年父母协商将另一半份额赠与她,过户是家庭内部正常安排。她还以苏先生中风多年、家中事务均由赵女士做主为由,主张苏先生对此知情且同意。
冠领律师首先提交证据证明案涉房屋系苏先生与赵女士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反驳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分共同共有财产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赵女士未经配偶同意擅自赠与,构成无权处分。而小苏未支付任何对价,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定要件,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
此外,案涉房屋是老两口晚年唯一住房,赵女士签订《赠与合同》的初衷是出借房屋供小苏贷款,并无赠与的真实意思。虚假赠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不能以所谓“家事安排、人伦常情”侵犯夫妻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因此,案涉《赠与合同》无效。
针对小苏提出的“苏先生知情同意”“共同出资购房”等抗辩理由,冠领律师表示,小苏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支持其主张,不应被法院采纳。
2025年8月底,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赵女士将案涉房屋赠与小苏的行为无效。
冠领律师仅用时一个半月帮苏先生赢得胜诉。当苏先生与赵女士相互搀扶着走出法院时,手中的判决书很轻,却又很重——它承载的不仅是一处房产的归属,更是两位老人晚年生活的安全感。夕阳西下,两位老人的步伐沉稳有力,他们的前方,是这份判决铺就的归家之路;身后,是法律筑起的最后防线。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