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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 09:58:2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2月,春节假期过后,北京大兴区的高先生在家中等待公司的复工通知,没想到却等来了一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理由是“连续旷工3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这份突如其来的解雇通知,犹如一盆冷水,浇灭了他9年的付出与坚守。
高先生于2016年入职天阳公司。工作两年后,他应领导要求与奇典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一直工作至2024年底。如今高先生想要维权,却十分迷茫,因为发函的是天阳公司,而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的却是奇典公司。两家公司如同迷宫中的两扇门,当高先生被其中一扇拒之门外时,另一扇门却声称与己无关。高先生为此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左丽华代理此案。
初次见面时,高先生情绪低落,手中攥着零散的证据,反复强调自己并未旷工。冠领律师详细了解后得知,高先生在2025年1月1日曾向公司口头请病假31天,并获得批准。直到春节假期最后一天(2月4日),领导在工作群里通知:2月5日能正常上班的“接龙”,不能正常上班的等通知再来。高先生认为该通知代表不强制当天复工到岗,故未参与复工“接龙”。两天后,领导再次通知:2月5日未上班的人员一律等通知再来。高先生自此一直在家等待复工,天阳公司便以他持续旷工为由作出辞退决定。
律师紧接着对两家公司展开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关联公司混同用工”引发的劳动纠纷。从表面上看,高先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主体是奇典公司,但实际上,他的日常考勤使用的是天阳公司的打卡系统,两家公司的工作地点、员工也混杂。另外,两家公司虽然法定代表人不同,但股东也存在交集。
基于以上信息,冠领律师认为,此案不仅需确认解除合同的决定违法,更需揭开两家公司混同用工的“面纱”,让他们共同担责。2025年3月,律师代理高先生对两家公司申请了劳动仲裁。
仲裁过程中,两家公司极力撇清关系。天阳公司称与高先生无直接合同,无权也无义务管理;奇典公司则承认劳动关系,但辩称解雇行为是天阳公司所为,与己无关。双方均称高先生自2025年1月1日起一直未出勤,持续旷工,故辞退合法。
面对对方的“踢皮球”战术,冠领律师亮出了精心准备的证据链,首先证明两家公司共用一套规章制度和考勤系统,业务、人员等均存在交叉,在实际用工管理上混同,构成了关联公司对劳动者的共同管理。
针对长期旷工的指控,律师提交了高先生工作群的聊天记录,证明春节假期后,他是在公司明确要求等通知的情况下未出勤,并非无故旷工。而天阳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函》载明“因高先生自2025年2月5日起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3天,违反公司制度”,说明天阳公司也认可高先生1月份请假31天的事实。
律师进一步强调,即便存在考勤争议,天阳公司作为非劳动合同签订方,直接越权发出解雇函,本身程序违法。因此,结合两家公司混同用工的事实,他们需对高先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5年7月,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可了冠领律师的观点,确认高先生与奇典公司从2018年12月至2025年2月存在劳动关系;天阳公司和奇典公司限期支付高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3.3万元。
本案中,面对复杂的公司结构,冠领律师洞悉“混同用工”的本质,确定了正确的维权方向,从实体到程序,从事实认定到法律适用,进行了层层递进的论证,最终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文中公司名皆为化名)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