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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生而不认、不养,冠领律师助母亲携子追到抚养费15.5万元

2024-03-01 11:15:0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小时候说我不是你孩子,长大了说我妈养我的钱中也有你出力的一份,你是怎么说出来的?你根本不配做一个父亲!”在上海浦东的某个小区里,一位少年红着眼睛,冲着面前的中年人嘶吼。中年人脸上没有任何情绪,丝毫不理少年的崩溃与旁边居民的注视,径直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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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场景在小区里不是第一次出现,附近的居民都已知晓了事情的大概。少年名叫方明,2010年出生,才13岁,确实是中年男子方荣振的儿子。但因方荣振不相信妻子到四十岁还能生子,早些年头根本不认方明,不养、不理他们母子,任凭他们在上海和老家江西之间为了生计辗转。

  2016年,方明母亲为了落实孩子的户口问题,联系到方荣振,二人多次遭到了对方的侮辱、殴打。最终是邻居看不下去,告知方明母亲可以去做亲子鉴定来证明方明的身份,才让方明母子艰难地解决了落户的问题。之后他们一家人也鲜少联系,方明母子居住在他们家被拆迁后,分得的面积最小的一套安置房中。

  随着方明长大,方荣振似乎有了财产会被分割的危机感,他认为方明从小跟着母亲生活,已经不算方家之人,便于2023年向法院起诉,想要剔除方明母亲在另外两套安置房中的份额,收拢自己的产权。方明知道后心中气不过,才偷偷跑出家找到方荣振理论。

  方明母亲知晓后,心疼不已,为了给儿子一个交代,她咨询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向她分析,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这种义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当父母之中有任意一方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应尽的义务,所以她可以以方明的名义起诉要求方荣振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方明母亲对这一建议表示认可,由冠领律师代理提起了诉讼。

  方荣振应诉后,在法庭上称他与方明母亲并未离婚,方明母亲抚养方明支出的费用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分得了一套安置房,这可以代表他已经以出资和财物折抵的方式抚养了方明,支付了方明的抚养费。

  然而,这并不符合常情常理。冠领律师在法庭上陈述了案件实情后,严肃地指出方荣振与方明母亲存在分居状况,在那期间方明随着母亲共同生活,方荣振英应共同承担法定抚养义务。而其却未承担,又以夫妻共同财产之名辩称自己履行了抚养义务,显然不合理。

  其次,方荣振主张已通过分割安置房的方式支付了抚养费,与事实不符。同为安置人的方明母亲有权获得安置房产权,且其已放弃了另外两套安置房的权益。方荣振未就他的主张提供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后,因为方明一家后续的生活状态不明确,所以方明本次仅主张从其出生至诉讼结束期间的抚养费,后续抚养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再行主张。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全部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方荣振限期支付方明自2010年10月至2023年8月的抚养费15.5万元。

  方明母亲收到判决后喜极而泣,表示:“孩子已经慢慢懂事,俨然是家里的小靠山了。在他真正成长起来之前,让他见识到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方法,见到优秀的专业人士的素养,非常有利于他的教育、我们的生活。非常感谢冠领律师!”

  (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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