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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5 11:40:2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如今,很多家庭和企业会选择订购桶装水,认为这样既取用方便,又干净卫生。但是,因为“桶装脏水”低成本、利润高,个别商家采用不符合标准的灌装、清洁方式,致使很多人喝到危害身体健康的桶装水。那么,商家非法销售有毒有害的桶装水,将受到什么法律处罚呢?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2014年起,山东日照的赵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当地租用一处封闭院落,并购进两套净水设备。之后,赵某利用上述设备生产桶装饮用水并对外销售。
2016年,市场监管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赵某无证生产、销售桶装水。工作人员提取样品进行检测后,发现现场待售桶装水细菌含量超标。随后,市场监管局对赵某进行了处罚。
然而,这次教训并没有让赵某收手。此后,赵某仍继续非法生产、销售桶装水。期间,由于当初购买的一套净水设备不带杀菌消毒功能,赵某害怕再次被查,遂使用工业甲醛对净水设备进行消杀。
直到2017年6月,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公安部门对赵某的生产水厂进行联合检查。公安人员在现场提取了1个甲醛溶液瓶。经鉴定,现场未加工的原水中未检出甲醛成分,而已包装好的桶装水中,则均检测出甲醛,且含量均已超标。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甲醛属于有毒、有害物质,被明令禁止用于食品生产。根据法律规定,生产者在食品的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造成食品被污染,符合刑法第143条、第144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本案中,赵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桶装水。在生产过程中,赵某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甲醛对净水设备进行清洗,造成桶装水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该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鉴于本案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最终,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桶装水生产商、销售点高度分散,遍布各个小区、办公楼,且桶装水行业门槛低,导致桶装水质量良莠不齐。有的黑心商家会用地下水过滤充当桶装水,还有的会用臭氧进行消毒,这些行为都会对身体造成慢性伤害。
律师在此提醒大家,购买桶装水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开封后尽快饮用,避免滋生细菌。如果买到不良厂家生产的劣质桶装水,也可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