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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 10:35:1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在流量为王的时代,人人都可以做短视频,人人也可以发布短视频。但是你注意过视频的背景音乐是否造成侵权了吗?
湖南长沙一位博主因为好玩,在网络上发布一个晒猫的视频,视频中猫在舔脚、闻脚,配的音乐是某白酒品牌的经典广告音乐,并配有某白酒品牌的广告词。
随后,该品牌将博主告上法庭,认为该视频会使用户对其品牌形象产生不雅联想,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名誉,降低市场评价和品牌价值,侵犯其名誉,要求赔偿20万元,道歉30天。
虽然在网上不能查到判决书的内容,但是从博主提供的判决书的内容可以看出,法院认为她的视频侮辱品牌产品名誉,最终判决博主道歉,并赔偿该品牌7万元人民币。
最终,博主在个人短视频上发布道歉声明,表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给某白酒品牌造成影响,完全服从法院判决,并就过错致以诚挚歉意。
这位博主的经历,也给广大的喜欢发布视频的人一个警醒,配乐不慎,可能会造成侵权。那什么情况下,使用的背景音乐不会造成侵权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4条的规定,为个人学习、新闻报道、公益等且不以营利为目的情况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该博主已经超出了合理的适用范围,视频内容指向性强,并对某品牌的商业信誉和声誉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对于被侵权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网络平台的提供者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5条、第1197条的规定,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先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及时阻止扩大侵权的范围,通知的内容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但是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以及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博主是否与该品牌或者平台进行沟通,真实情况不得而知。未知全貌不予评价。
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适当娱乐,娱乐自己,也娱乐他人。但是不要故意恶搞,侵犯他人权利。虽然有人说该品牌赢了官司,却输了格局,但这不是可以侵犯他人权利的理由。侵犯他人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才是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你在网络上遇到过哪些侵权行为?欢迎在评论区分享。
撰稿人:陈晓萌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