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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 10:30:4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全款购买80多平方米的房子,收房时却发现房子早已在10多年前被拆除。房子所在的小区早已另起高楼。买房时又该如何避免入坑呢?
河北衡水的李先生租房东的房子已经很长时间了,并对房东产生了信任。李先生得知房东还有一处房子闲置时,表示愿意购买房东的房子。李先生在看过房东提供的房产证以及回购房签约合同后,没有去查看房屋的实际状况,就直接向房东交了房子的全款,并在房产登记部门做了房产登记。登记成功之后也没立即看房。
直到李先生独自一人去看房子的时候非常震惊,发现房子早在十多年前已经拆迁。房子所在小区早已建成了另一个新的小区。随即,李先生报警。房东因涉及诈骗,已被当地派出所采取强制措施。
那李先生买的房子不存在,买房的钱又被骗了,其中的责任谁又来承担呢?
李先生房产过户成功,不动产登记部门有责任吗?
在房屋登记时,不动产登记部门应该对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的债权行为予以审查。对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审查失职行为,李先生可以对不动产登记部门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对于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承担多少的责任,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对于房东的诈骗行为,还要等司法机关的结果。
虽然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在逐渐增强,但是我们不能一味的只相信对方提供的书面证据。如果可以查看房屋的实际情况,一定要去查看。买房,买的是房子,不看房,怎么能了解房子的地理位置,朝向,房间布局是不是自己喜欢的呢?当然也不能只看房不看房本,不查看房屋的登记情况。要把房子的实际情况与房产登记情况进行核实。在房产登记部门核实成功后再签约,办理登记手续。
购买房子时,应该注意和检查什么事项?
第一,查看房子的实际情况。
第二,看房产证与房子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第三,去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查询,查询房屋有没有涉及抵押、查封、异议登记以及有没有限制房屋的措施等情况,如有相关情况,停止交易,避免造成以后侵权等法律问题。
房子作为被普遍认为是非常重要的事物,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就会利用人们的一些心理。让买房者放松警惕,伪造房产证、委托书,将他人房屋进行买卖、抵押或者出租;或者假借房地产开放商或者物业公司的名义,签订虚假合同;或者伪造征地拆迁补偿资料,骗取拆迁补偿款。这些诈骗犯的目的就是获得信任,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或者编造房屋,骗取买房者的钱财。
温馨提醒:买房时,一定要注意核查房屋的真实情况。做好市场调查,对于低于或者高于市场价格的交易,一定要谨慎。以防陷入法律纠纷,或者产生信任危机。
你买房时遇到过哪些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讨论。
撰稿人:陈晓萌
稿件类型: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