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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9 10:15:4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去饭店吃饭自带酒水是常见的事情,但自带酒水被掉包还是不常见到的。
强先生去饭店带两瓶茅台酒打算好好招待一下朋友,意想不到的是,一群人坐下来吃饭,准备打开茅台酒时,服务员主动帮忙开酒,还将酒拿到酒水间。强先生曾被厂家告知带酒水去饭店,酒水要在自己的视线内,于是强先生让员工王女士跟着服务员去倒酒,倒酒的女生服务员叫来一位男生服务员,在王女士转身放酒杯与服务员倒水错身之际,那位男生服务员已将茅台酒调换。王女士发现男生服务员在偷藏东西,对其询问,服务员也没有回答,王女士发现酒瓶已经不是之前那瓶,原先王女士在酒瓶上做了标记。王女士准备找那位男生服务员时,该服务员转身迅速逃走。通过饭店的监控发现该服务员逃出酒店后不见踪影。饭店也联系不到该服务员。饭店最终免去强先生七千多元的饭钱。
对于此种不常见之事又涉及到了哪些法律问题呢?
1、服务员调换两瓶茅台酒,逃跑,构成盗窃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客观要件要求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满16周岁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要求具有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服务员用假酒调换茅台酒的行为属于秘密窃取。如果强先生带的两瓶茅台酒的价值达到盗窃罪最低入罪的数额标准,那么服务员的行为就触犯刑法,达到盗窃罪的最低的定罪标准。
2、服务员调换茅台,饭店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该饭店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服务员造成损害的,饭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承担补充责任。饭店承担补充责任之后,可以向服务员追偿。
3、强先生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方面,强先生可以报警,让偷茅台酒的服务生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强先生可以要求饭店予以赔偿,饭店可以向服务员进行追偿。由于饭店已经免去强先生七千多元的饭钱,强先生可以与两瓶茅台酒的价格进行比较,决定是否要饭店继续赔偿。
你有遇到过在饭店吃饭,被调换酒水的经历吗?你还遇到过其他意想不到的经历吗?欢迎在留言区留言。
撰稿人:陈晓萌
稿件类型: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