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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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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离婚纠纷案胜诉

2023-09-13 11:02:5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离婚时,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在财产分割上未达成一致的意见,尤其住房更是当事人诉争的焦点。近期,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了一起北京丰台离婚纠纷案,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双方争议最大的北京房产最终归委托人所有。

  2015年,北京丰台的王天然与张程程经朋友介绍相识,在随后的相处过程中,双方情投意合,恋爱一年后便火速登记结婚。但是婚后的生活并没有想象的那样美好,由于二人相处时间较短,双方情况了解不充分,两人在婚后的相处中从生活习惯到消费观,都存在较大差异,伴随而来的便是无尽争吵。

  渐渐双方在争吵中,精疲力尽,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王天然从2018年起,向张程程提过两次离婚要求,但因财产分割问题未达成一致,离婚一事一再推迟。后来,张程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均分财产。王天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研判后,指派全志凯律师、李建律师代为应诉。

  接案后,两位律师第一时间联系王天然详细沟通案情,并梳理两人财产情况。王天然向冠领律师表示,他与张程程对离婚并无异议,只希望冠领律师能帮他争取到北京丰台房屋的产权,为此他愿意向张程程支付相应折价款。随后,冠领律师根据王天然的诉求,探讨案件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分析利弊。

  随后,冠领律师针对张程程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提出辩论意见:

  其一,位于河北省某县的房屋于两人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均分;

  其二,位于北京丰台区的房屋,系结婚前一天共同购买,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通过调取房屋买卖合同、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据,可知该房屋首付款系王天然支付,应认定王天然对该房屋贡献较大,可取得房屋较大占比份额。为此,现主张王天然取得北京丰台房屋产权并支付相应折价款。

  其三,关于两辆价值40万元的摩托车,因未登记在王天然名下,所以对分割要求,不予同意;

  其四,要求依法分割各自名下银行存款、保险、住房公积金、证券等其他财产。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准予张程程与王天然离婚;北京丰台区价值450余万的房屋归王天然所有,王天然需要支付张程程84万折价款;张程程需在有效期限内协助王天然办理过户手续。

  关于河北省现价值25万元的房屋,张程程需要向王天然支付折价款12.5万元;

  王天然与张程程各自名下银行存款、保险、住房公积金、证券、股票、理财归各自所有,张程程需支付王天然15万元折价款。

  至此,困扰双方的离婚纠纷终于得到解决,冠领律师耐心细致地帮助委托人理清复杂财产关系,针对诉求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庭审中冠领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及丰富的办案经验,据理力争,为委托人争取到房屋产权,取得了满意的判决结果。(文中除办案律师外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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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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