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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10:48:4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餐饮加盟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然而,在达成加盟协议后,如果加盟商选择中途毁约,支付定金该如何处理呢?近日,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一起定金合同纠纷案,因加盟商出尔反尔,导致委托人权益受损,冠领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助委托人不用退还10万元定金。
2020年11月底,陈明从张凯处得知他父亲张鹏想开设“滋味”火锅店,恰好陈明在10月份与至上(深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滋味区域代理合同》,取得特许授权书,是“滋味”品牌火锅汕头区域代理人。于是陈明主动联系到张凯,并通过微信将加盟火锅店的相关资料发给张凯阅看。张凯将材料转给张鹏后,张鹏决定加盟“滋味”火锅店,并向陈明支付加盟定金10万元。
陈明收取定金后,多次向张鹏询问火锅店装修进度,却被告知因为种种不可控因素,装修工程进展缓慢。后来,张鹏还提出要与陈明合伙开设火锅店,陈明以在经营同品牌餐饮店为由拒绝了他。2021年5月,张鹏突然提出要退出火锅店加盟,并要求陈明归还10万元定金。
陈明主动约见张鹏,双方见面沟通后,就继续加盟和定金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张鹏向法院提起诉讼,陈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找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委派唐仲伟律师代理应诉。
在2023年2月1日立案后,依法采取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一审,后来因为案件较为复杂,裁定转为普通程序进行第二次公开审理。
二次庭审前,冠领律师帮助陈明细致整理了滋味火锅区域代理合同及其附属协议、特许授权书、至上(深圳)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向其出具的收款收据等相关证据。
庭审中,张鹏提出自己毁约是因为陈明无法出示“滋味”品牌火锅店的授权文件,并要求陈明返还10万元定金及利息,以及承担此次有关案件的所有费用。
针对张鹏提出的诉求,冠领律师反驳道:
首先,张鹏在交付定金时已全部了解火锅店加盟费用明细,虽未签订定金书面合同,但依照其微信内容,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已成立。所以,双方成立事实的定金合同关系,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在两人合作之初,陈明就当面向其展示了“滋味区域代理合同”及“特许授权书”,张鹏也当面表示知晓,所以张鹏提出的授权质疑,属于歪曲事实,没有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
面对冠领律师的充分准备,张鹏的气势渐渐弱了下去。
经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驳回了张鹏的诉讼请求。至此,冠领律师凭借专业素养和清晰的逻辑思维,找出案件关键点,据理力争,使得案件取得圆满结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文中除办案律师外皆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