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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8 18:09:5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调解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洪昊律师代理的河北保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由河北省保定市某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房地产公司返还原告委托人已付全部购房款。
一房二卖,在房地产交易行业是较为常见的现象,是指开发商将一套房屋卖给了不同买家。然而,房屋只有一套,只能登记在一方买家名下,由此就会产生冲突。河北保定的郝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并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近日,该案调解结案,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郝女士将拿回已付的全部购房款。
2016年9月19日,郝女士在河北保定某县购买一套房屋,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为67.9万元,开发商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郝女士。签合同当天,郝女士向开发商交付了首付款20.91万元。
时光转眼即逝,到了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可是,开发商迟迟不向郝女士交付房屋,甚至在郝女士多次催要下,仍态度强横不予交付。郝女士曾到附近楼盘观察过,她购买的房屋已经施工完毕,那么开发商为什么不愿意交付呢?因事关重大,郝女士并未轻举妄动,而是拨打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向律师寻求帮助。律所了解情况后,指派洪昊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处理房产问题经验丰富,听郝女士讲述后,第一反应就是该房屋是否被“一房二卖”。郝女士也不清楚,经律师解释后,也认为可能性较高。随后律师就此问题取证核实,最终明确了该房屋已经被网签,已经被开发商转卖给他人的事实。事已至此,郝女士只希望能拿回购房款。随后,律师就郝女士的诉求作出有针对性的维权方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冠领律师提出郝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一房二卖”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解除,开发商应当返还郝女士已经支付的购房款。
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有理有据,在关键细节上撕开了案件的口子,以点带面,层层推进。开发商试图辩解,但在冠领律师充足的准备下,均如以卵击石,不得已当庭提出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退还郝女士已付购房款20.91万元,分别于2023年7月30日前退还10万元;于2023年12月30日前退还10.91万元。法院出具调解书对此结果予以确认。
至此,案件圆满结束。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郝女士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撰稿人:张萌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