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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签劳动合同引发纠纷,冠领律师代理上海松江劳动争议纠纷案调解成功

2023-04-27 09:42:2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受劳务外包公司管理的张鸣,在上海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工作。但他工作近11个月,两个单位都没有与他签署劳动合同。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张鸣决心维权。近日,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在冠领律师的介入下,顺利调解结案,委托人张鸣收到了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款6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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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安徽某村的张鸣跟随老乡去了山东寻找工作机会。在山东,他接受了某劳务外包公司介绍的工作岗位,成为了上海松江某食品公司的外包员工。

  在上海工作期间,他从朋友处了解到些许有关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知识,意识到自己从未签署过劳动合同以及没有缴纳社保从各方面讲都很不合理。

  但当他就该事项询问该食品公司经理时,只得到了领导已代其签署的回复。

  为了放心,张鸣通过网上查询,找到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在咨询过程中,冠领舒雄超律师结合事实就其现状进行了分析,并针对其提出的离职想法,就他可得赔偿部分进行了初步计算,给出了相应自行调解的意见。但无论是劳务外包公司,还是食品公司,都拒绝协商。

  面对这种情况,张鸣决定离职。在离职前期,张鸣带着争取自己应得的补偿金的想法,委托了冠领律师承办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就离职时间、离职方式对委托人进行了指导,并助其完成了离职手续邮寄。如期离职之后,冠领律师向上海松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仲裁庭根据双方诉争意愿及案件复杂程度提出了调解意见。

  在调解过程中,冠领律师指出劳务外包公司作为具体用人单位,在张鸣工作的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一直未与其签署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故而劳务外包公司应当支付给张鸣10个月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8万元。

  劳务外包公司却拒不接受,认为张鸣每月按时收到工资、没有发生需要社保的情况,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与是否缴纳社保对其没有实质影响。鉴于立法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其最多可支付给张鸣2万元。

  但冠领律师没有放弃,与对方多次沟通,据理力争。最后,经仲裁庭主持调解,劳务外包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给张鸣62500元。日前,张鸣已收到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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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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