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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16:12:0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就孟晓兰申请认定岳鹏程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案,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最终法院判决岳鹏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孟晓兰为其监护人。
孟晓兰与丈夫婚后育有一子,名为岳鹏程。2022年6月,岳鹏程突发脑出血,在杭州当地医院住院手术,出现脑疝后转回北京的医院住院康复治疗。治疗过程中,岳鹏程始终睁眼昏迷,长期卧床,个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此时,岳鹏程的妻子叶敏决意离婚。虽然儿子儿媳婚后一直没有生育,不存在由谁抚养第三代的情况,但小两口的财产能否合理分割却让父母有些担心。于是,孟晓兰和丈夫一起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
面对家庭产生的巨大变故,岳鹏程的父母显然还未调整好心情,在沟通过程中几度落泪。对此,冠领律师及时给予安慰,并迅速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正是这样的真诚态度,让两位老人十分认可,决定委托冠领律所代理此案。律所指派王明月、丁威两位律师承办。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分析认为,要想妥善解决岳鹏程与叶敏之间的离婚纠纷,首先要确定岳鹏程的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指定孟晓兰为岳鹏程的监护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岳鹏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对于孟晓兰作为岳鹏程的监护人,其他近亲属无异议。
确定好方案,冠领律师立即代理向法院申请认定岳鹏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理。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结果岳鹏程被鉴定为患有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痴呆),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然而,叶敏对指定监护人一事表示不同意。这样一来,孟晓兰将无法作为岳鹏程的监护人代理其处理离婚纠纷。冠领律师不厌其烦地向法官讲述实际情况,让法官了解叶敏阻止孟晓兰成为指定监护人的目的,论证于法于理,孟晓兰都比叶敏更适合做岳鹏程的监护人。
法院了解客观事实后,向叶敏陈明利害,摆事实,讲法律。最终,叶敏同意指定孟晓兰为岳鹏程的监护人。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1.岳鹏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指定孟晓兰为岳鹏程的监护人。因特别程序适用一审终审制度,判决一经作出即产生效力。
在此次办案过程中,冠领律师一如既往地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难能可贵的是,冠领律师时时刻刻为委托人着想,及时安抚委托人情绪,顺利帮助委托人解决问题,给予委托人最大的安慰。(文中除律师外其他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