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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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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代理山东龙口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2-10-26 11:12:3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北京大兴的刘女士花费28万元在山东认购了一套商品房,钱交了房却没了。原因竟是楼盘代销商员工挪用了6万元的购房款,开发商起初认可收到该笔款项,却在刘女士补足余款后出尔反尔,拒绝向刘女士交房。刘女士无法接受钱房两空的结果,委托冠领律师办案维权。在该案几乎未留存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冠领律师如何帮刘女士拿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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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的一天,山东龙口某楼盘项目代销商北京分公司以酒店会议的方式推销楼盘房产,交100元就可通过旅游的方式跟随客户团到龙口看房。

  刘女士闲来无事,就跟团来到了龙口,随后在代销商分公司的推荐下认购了该小区的一套商品房,不久又与项目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了房屋具体位置、28万元的总价款及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刘女士按照开发商的指示没有通过公户,而是用pos机以及微信转账等形式,陆续向代销商员工梅某分多次支付购房款。然而让刘女士没料到的是,其中一笔6万元的款项被梅某挪用,未交到代销商公司。好在开发商和代销商向刘女士表示,梅某拿走的钱公司认可刘女士已支付,现在只需补足剩余款项即可收房,并要求刘女士不要报案。

  刘女士不疑有他,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支付了尾款。结果到收房的时间,开发商和代销商却出尔反尔,称刘女士并未交齐购房款,不予交房。刘女士无奈之下,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委托冠领的吕海洋律师代理其起诉维权。

  冠领吕海洋律师接办案件后发现,刘女士手中几乎没留存任何合同和付款记录的证据:购房合同留在售楼处;开发商给的部分票据已丢失;代销商员工梅某因涉刑被定罪处罚无法联系,更无法证实刘女士联系的微信账号与梅某为同一人,而且其中部分电子图片已过期;pos机支付记录的热敏打印纸已经泛白看不清,银行流水显示名也并非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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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靠证据说话,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想要法官支持诉请,证据绝对是不可或缺的部分。可面对如今几乎“赤手空拳”的现状,冠领律师该如何应对?

  逆势而上,方显冠领实力。对于上述困局,冠领吕海洋律师悉心研判案情,理清维权思路,想尽一切办法帮刘女士搜集、固定证据。首先指导刘女士打印银行流水并与代销商沟通,获得对方承认刘女士签订了购房合同且支付了部分购房款的录音,初步固定证据,又据此陪同刘女士到售楼处索回买卖合同和部分发票;在与派出所沟通、向法院申请阅卷均未获得有力证据后不气不馁,再次向法院申请调取刑事卷宗,获得检察院讯问梅某时有利刘女士的证据;根据转账记录,在微信申请相应流水证明微信账户实名为梅某。

  在冠领律师的不懈努力下,碎片式的证据环环相扣,形成证据链条。据此,法院查清事实,认定梅某收取刘女士6万元购房款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于2022年10月作出判决:开发商于判决生效起30日向刘女士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于10日内支付刘女士5千余元违约金。

  冠领律师代理的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圆满赢得胜诉,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刘女士的合法权益。不畏办案困境勇毅前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的作风获得刘女士的肯定和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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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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