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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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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法定继承纠纷案胜诉

2022-10-24 11:38:5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2年10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继承纠纷案胜诉,成功帮委托人张志强确认了其对案涉房屋的继承权,解决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继承纠纷。

  张清和赵淑玲夫妻二人共育有子女5人,分别是张志强、张明、张城、张萍和张丽。张清和赵淑玲在北京市朝阳区有一套住宅,夫妻二人一直居住在内。2000年,张清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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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离世后,母亲赵淑玲由兄弟姊妹五人轮流照顾。2002年初,张志强将母亲赵淑玲接到自己家中,承诺由自己照顾。同时,兄弟姊妹几人也就当前父母共有的房子如何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房屋对外出租,所得租金用来雇佣保姆照顾母亲,支付母亲的日常生活、去医院看病治疗等费用。对于母亲离世后该房屋的归属,几人也进行了协商,最终确定:1.母亲赵淑玲及子女张明、张城、张萍,均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权,该房屋由张志强继承,并签署相关协议;2.张丽将自己对该房屋的继承权转移给张志强。

  2002年6月,赵淑玲因病离世。在办理完母亲的葬礼后,张志强希望其余兄弟姊妹履行之前签订的协议,协助自己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但却遭到了拒绝,他们拒不承认放弃继承权的协议,称自己也有该房屋的继承权,希望能够平分该房屋。张志强万万没想到,已经签订了协议,他们居然会反悔。

  为维护兄弟姊妹之间的亲情,张志强多次主动联系大家见面沟通,为此不惜做出巨大让步——自己只继承房屋一半的份额,由其他四人继承另一半,只是希望在不伤害感情的情况下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无奈分歧太大,每次沟通都是以争吵结束。张志强家的继承纠纷曾登上过北京卫视的法治节目,节目中的专家也难以调解五人之间的矛盾。

  就这样,这一纠纷在分歧与争吵中一直持续了二十年。2022年,张志强已年逾七旬,他不再寄希望于通过沟通和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下定决心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了解多家律师事务所后,张志强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和王正启、吴幸福两位律师深入交流后,张志强认可两位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经验,决定委托两位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

  王律师和吴律师深知张志强已经被该案件困扰多年,力求速战速决,因此接案后立刻投入到紧张的准备工作中。在搜集到充足的证据后,两位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庭审中,被告几人辩称:张志强并未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母亲赵淑玲文化水平不高,其签署的放弃继承权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自己签订的协议是受原告逼迫所签,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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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冠领律师在提交了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反驳道:

  1.所有协议均系被告出于真实意思表示签订,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张志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其他同顺序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有权继承该房屋。

  最后,法院在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的基础上,支持了冠领律师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案涉房屋由张志强继承;被告需配合原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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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王欣宇

  审核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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