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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0:58:3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9月,广西南宁地区一男子因骨折入院,在医院骨科按常规手段治疗两天后,其突然死亡。该男子父亲钱秋山(化名)为了维权,求助于冠领律所。冠领律师搜集“铁证”司法鉴定意见帮助案件胜诉,钱秋山收到47.72万元赔偿款。
2023年9月,钱秋山的儿子小钱因在家里走路不慎摔倒,左小腿疼痛难忍,被钱秋山送到急诊入院治疗。经诊断,小钱为“左胫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医院骨科按照常规手段给予治疗。两天后,小钱的身体状况突然恶化,在一系列抢救治疗后死亡。
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钱秋山对医院的诊疗抢救过程中以及小钱的死因持有异议,第一时间主张了尸检。结果显示,小钱因左下肢损伤引发的挤压综合症,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和继发的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脑出血而死亡。
钱秋山随即向医院的诊断结果提出质疑,而医院回应称小钱的抢救无效死亡是由于其病情突然恶化所致,与医院的诊疗行为无关。
医院强调,他们及时发现并采取了抢救措施,这些措施均符合医疗常规。在抢救过程中,医院的处理是及时且恰当的,符合临床抢救的标准。小钱入院时腿部肿胀并不严重,且身体指标也不符合挤压综合征的早期迹象,因此早期诊断极为困难,医院不存在误诊的责任。在小钱病情突然恶化后,医院也考虑了“横纹肌溶解症”的可能性,并采取了相应的抢救措施,但最终未能挽救小钱生命,这是因为病情过于严重且发展迅猛,难以控制。
钱秋山无法接受医院的解释,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求助于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指派了张兵律师和郭志栋律师来代理此案。冠领律师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司法鉴定。到了2024年8月,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明确指出医院在对小钱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且这些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同等的因果关系,参与程度评估为45%55%。
此外,冠领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分析出钱秋山可以向医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赔偿项,并结合医院过错比例,初步计算出医院的赔偿数额。
在诉讼中,冠领律师表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经过司法鉴定,可以认定医院对小钱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其过错与小钱的死亡存在同等因果关系,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试图再次就其诊疗过程的合理性进行辩论,但司法鉴定意见书是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程序合法、方法科学,医院的观点并未被法院采纳。随后,法院根据鉴定意见的过错参与度建议,结合本案案情,判决医院应当承担50%的赔偿责任,应赔偿钱秋山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7.72万元。
钱秋山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身权益,这告诉我们:在医疗纠纷中,法律是维护患者和家属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