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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安徽六安赠与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4-11-21 11:10:1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安丽萍与刘峰是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却因刘峰在婚姻期间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人韩晓霞,而引发了一场激烈的财产纠纷。面对丈夫的背叛和财产的损失,安丽萍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她找到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够得到专业的法律帮助。冠领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帮助委托人安丽萍追回了被擅自赠与的巨额财产。

安丽萍与刘峰于2002年在六安某县城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孕育了一子一女。本应享受着家庭的温馨与幸福,然而刘峰却在婚姻期间背离了家庭的承诺,与韩晓霞发展出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在此期间,未经安丽萍同意,擅自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向韩晓霞赠与了大额资金,累计高达53万余元。这些款项里面包含了多笔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如“520”“1314”等,每一笔都深深刺痛了安丽萍的心。

冠领律师代理安徽六安赠与合同纠纷案胜诉

在得知真相后,安丽萍深感愤怒与无助,她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方比较和考虑,她选择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研判后,指派善于处理此类案件的李茂生律师代理。

在接到案件后,面对情绪波动的委托人,冠领律师展现出了很好的专业素养与耐心。首先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微信转账记录、银行明细查询、结婚证等,以证明刘峰与安丽萍的夫妻关系以及刘峰向韩晓霞赠与财产的事实。并据此,为委托人安丽萍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韩晓霞提出多项抗辩。首先,她认为刘峰目前已去世,其遗产应由父母、子女及安丽萍共同主张,安丽萍单独起诉不符合规定。其次,案涉款项难以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刘峰作为公司股东,公款与个人款项混同。刘峰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赠与行为合法有效。韩晓霞还主张部分款项为服务费、跑腿费及共同消费,另有30万元为补偿及精神抚慰金。她认为刘峰存在重大过错,返还款项对她不公,会助长社会不良风气。最后,韩晓霞认为安丽萍要求支付利息缺乏法律依据,请求驳回其诉讼。

冠领律师代理安徽六安赠与合同纠纷案胜诉

面对被告的辩驳,冠领律师逐一进行了有力的反驳:首先,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其和谐稳定对于社会的安宁至关重要。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遵循忠实、尊重与关爱的原则,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刘峰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安丽萍同意,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53万余元赠与婚外异性韩晓霞,这一行为严重侵害了安丽萍的合法权益,依法应认定为无效赠与。其次,韩晓霞虽提出抗辩,称部分款项为报酬等,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故法院不应采纳。此外,针对韩晓霞关于安丽萍诉讼主体资格的质疑,律师指出,鉴于刘峰的遗产继承人均已明确表示放弃对案涉款项债权的继承,根据共同共有的基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安丽萍作为共同财产的共有人之一,有权单独提起诉讼,要求韩晓霞全额返还53万余元。这一诉求不仅符合法律精神,也是维护婚姻财产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的应有之义。

最终经审理,法院认可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判决被告韩晓霞在法定期限内偿付原告安丽萍(委托人)53万余元。

随着法院判决的尘埃落定,这场由婚姻背叛引发的财产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安丽萍在冠领律师的专业助力下,不仅成功追回了被丈夫擅自赠与的巨额财产,更重要的是,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对婚姻忠诚和家庭责任的坚守。(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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