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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 11:23:2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巫伟律师代理的广东深圳劳动争议案,经由深圳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作出《仲裁裁决书》,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委托人)自2010年7月1日至2024年2月2日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限期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共计42.8万元,并支付律师费。
2024年2月,在深圳一家建设工程公司工作的徐阳晖(化名)被无故辞退。徐阳晖随后委托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4年7月,仲裁委作出裁决:公司限期向徐阳晖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共计42.8万元,并支付律师费。
2010年7月,徐阳晖入职了这家位于广东深圳的建设工程公司,担任资料管理员,此后十几年便一直在这里工作。到了2023年时,徐阳晖认为自己的工资多年来几乎没有上涨,而新入职的同事却往往能领到比他更高的薪水,非常不公平,于是他向公司提出,希望以后每月能增加1000元工资。公司回复称他的要求不符合薪酬制度并予以拒绝。
徐阳晖申请未果后只得接受了现实,一如往日继续工作。然而到了2024年2月,公司突然通知他解除劳动关系,并表示因徐阳晖长期存在消极怠工、无故旷工等情形,在公司内部造成了恶劣影响,且他在2023年2月至7月期间的绩效考核均不达标,经多次沟通后仍拒不改正,故予以辞退处理。
徐阳晖认为他从不曾有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此举只是对他要求涨薪的“报复”,是为了避免暴露公司内部存在“工资倒挂”情形而给他罗织“罪名”,以求稳定其他员工。
徐阳晖认为公司违法辞退的行为侵害了他的劳动权益,于是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助他维权。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巫伟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明晰案情后,首先指导徐阳晖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表、签到表、聊天记录及通话录音等证据,随后代理他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首先,公司并未提交任何徐阳晖消极怠工、无故旷工的相关证据,也未提交相关规章制度,其主张缺乏有力论据,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应向徐阳晖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其次,根据签到表等证据显示,徐阳晖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有20天应休年假而未休,因此公司应当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最后,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恳请仲裁委按比例酌情确定公司应向徐阳晖支付的律师费金额。
仲裁委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7月作出裁决:公司限期向徐阳晖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共计42.8万元,并支付律师费。
本案的胜诉不仅体现了冠领律师扎实的能力,也彰显了对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每一次胜诉,都是冠领律师对法律职业精神的坚守,对每一位委托人责任与承诺的体现。如您或您的亲友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冠领律所愿意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用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为您带去法律的光芒。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