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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6 14:27:5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
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周婧律师、宁鹏辉律师代理的北京石景山遗嘱继承纠纷案,经由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案涉房屋由原告(委托人)和三被告各自享有四分之一产权份额,原告获得三被告支付的房屋占用费、存款、丧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4万元。
2022年6月,北京石景山陆梅因主张按照遗嘱分割父母遗产而遭到小弟陆俊反对,随后大哥二哥也与小弟一起拒不履行遗嘱,试图多分遗产。因无法协调,陆梅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师随后代理陆梅提起诉讼,2024年3月,陆梅胜诉,得以按照父母遗嘱顺利继承遗产。
陆梅的父母一共养育了四个子女,陆梅是唯一的女儿,在家中排行第三。四人一路成长起来,关系比别人家的兄妹感情差了一大截,时常出现争执。但父母在时,总有人劝和,四人之间倒也没有闹得不可开交过。
也因为知道四个人很难在自己百年之后继续和平相处,2011年2月时,陆梅的父母共同决定立一份遗嘱,将名下的房产和彼时剩余的现金财产均分给四人,以避免四人因此出现分歧。由于陆梅的四弟陆小刚一直与父母居住在一起,所以他比其他四人更早知道父母立下了公证遗嘱一事。
2017年12月,陆梅的母亲去世;2022年6月,陆梅的父亲去世。随后,陆小刚借居住之便强行独占了房屋,并在陆梅拿出遗嘱要求分割遗产时表示拒绝。陆小刚坚称自己与父母共同居住,比其他三人尽到了更多的赡养义务,理应至少分得该房产的一半产权。陆梅的大哥二哥最初对按照遗嘱分割遗产本无意见,但见陆小刚耍赖,也纷纷“下水”拒绝执行遗嘱。
父母想要用遗嘱做最后一次劝和,可终究事与愿违,四人还是因为遗产继承起了纷争,陆梅不禁感到悲凉。不愿再做无用的争吵,陆梅果断地拨通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根据律所介绍委托周婧律师、宁鹏辉律师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查阅了遗嘱,确认该遗嘱的内容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又联系到当时代理审查遗嘱的律师和相应的见证人,得以确认遗嘱内容符合二老的真实意思表示。而由于遗嘱中并未详细列明除房产外的现金财产内容,冠领律师对二老的银行卡余额、基金、现金及其他动产做了详细梳理,为诉讼奠定了详实的证据基础。
2024年3月,冠领律师代理陆梅以其陆小刚等三兄弟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遗嘱继承诉讼,法院很快受理立案。
开庭后,陆梅的大哥二哥自知理亏,几乎全程沉默。但陆小刚声称是因为自己一直与父母共同居住,所以父母的单位分配房屋时才会将面积更大的案涉房产分给二人。因此,自己理应比其他人分得更多份额。
冠领律师则向法官直接出示了案涉房产的各项登记手续,表示该房产系陆梅父母的夫妻财产,房产的获得与陆小刚是否与二人共同居住毫无干系。不仅如此,陆小刚在二老去世后强行霸占房屋拒绝分割,严重影响了作为共有产权人的其他三人的权益,其不仅没有理由分配更多的房产份额,反而应当向其他三人支付房屋占用费用。此外,几位当事人主张分割的现金财产,还应扣除为二老办理丧仪的费用,而后再平均分割。
经过一番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认可了冠领律师的法律意见,判定案涉房屋由四人共同继承,各自享有四分之一产权;陆小刚应限期向其他三人分别支付房屋占用费2.85万元;剩余现金财产由四人均分,每人5.55万元。
2024年3月7日,法院出具了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冠领律师及时将文件发送给陆梅,提醒她尽快与陆小刚等人执行判决内容。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陆梅终于了结一桩心事,向律师诚恳地表达了自己的谢意,案后还制作了锦旗送到律所。(文中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