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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顺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4-02-29 15:23:1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张津若律师代理的北京顺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裁定书》,判决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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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小产权房”遭遇买方反悔,签订的定金合同被指无效,说好的交易眼看就要泡汤,面对如此令人束手无策的情况,2023年11月,冠领律师熟练运用检索取证技巧,力证买方构成违约,成功驳回起诉,代理北京顺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梁春萍家住北京顺义,名下有一套小产权房屋正待出售。2023年4月,她经人介绍认识了正欲买房的张磊,双方一拍即合,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并签订《定金收付书》,约定了189万元的房屋价款及10万元的定金。

  考虑到张磊手中并无足够现金,需要卖出他名下现有房屋筹款,双方约定延后再支付房屋尾款。然而张磊的卖房过程并不顺利,眼看距离约定的付款时间越来越近,他找到梁春萍,想解除合同,要回定金。

  梁春萍当即拒绝该要求,两人因此事争执不休,迟迟无法达成合意。2023年11月,张磊将梁春萍告上法庭,并以案涉房屋为小产权房为由,声称双方达成的购房协议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意识到凭借自己的能力很难应付法庭上出现的状况,梁春萍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在初步研判案件后,指派了在合同纠纷领域办案经验丰富的张津若律师代理本案。

  深入了解案情并查阅案涉合同后,针对房屋买卖协议效力这一关键问题,冠领律师进行了大量类案检索及多次案例讨论,搜集了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及北京市高院作出的有关“小产权房”的生效判决,得出结论:目前的法律政策尚未对小产权房屋作出具体规定,此类纠纷并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

  紧接着,冠领律师全面梳理了梁春萍和张磊的微信聊天记录,找出两人就购买小产权房达成合意的证据,以排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重大误解的可能性。

  在此基础上,冠领律师代理梁春萍出庭应诉,并在庭审中充分举证、据理力争,指出:

  一、因目前法律政策尚未对小产权房屋作出具体规定,近年来各级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房屋流转引发的争议均是以裁定驳回处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及精神,法院应参照类案作出裁判,驳回张磊全部诉求。

  二、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案涉《定金收付书》的达成基于梁春萍和张磊的合意,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应属有效。张磊因自身卖房等个人原因无故毁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梁春萍根据定金罚则无需返还定金。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认定张磊要求确认合同效力及返还定金的诉求缺乏实体法依据,裁定驳回起诉。

  至此,案件取得圆满结果。为感谢冠领律师帮助自己规避财产损失并促成合同继续履行,梁春萍特意定制锦旗一面送到冠领律所。(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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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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