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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14:23:1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
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吕海洋律师代理的北京东城遗嘱继承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涉案房屋由原告(委托人)继承,涉案资金分别按照遗嘱和法定继承。
2023年3月,继母去世,北京东城的曾嘉俊因受继兄弟姐妹阻挠,无法继承父亲所留遗产,随即求助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介入后,通过灵活的法律适用和推理论证弥补了曾嘉俊所持遗嘱的瑕疵,帮助他赢得胜诉并顺利继承了父亲的遗产。
2023年3月29日,曾嘉俊接到继姐朱静的电话,得知了继母去世的消息。
家中事情的处理,尤其是2010年12月父亲去世后,曾嘉俊与继母、继母的四个女儿就几乎完全分开了,所以这次继母的后事曾嘉俊也被告知无需操心。
待继母的丧仪结束后,在曾嘉俊的建议下,他与两个同胞兄弟、继母的四个女儿共计七人再次汇聚在一起,就父母的遗产分配事宜进行商讨。过程中,曾嘉俊的两个同胞兄弟将商讨事宜全权交由曾嘉俊处理,继母的四个女儿也选了大姐朱静作为代表。
曾嘉俊随即出示了父亲的遗嘱,向众人表明,原登记于父亲名下、父亲去世后由继母居住的房屋,应当按照遗嘱为自己继承。父亲去世后其单位发放的14万抚恤金和丧葬费,除去丧葬花费了5万元,剩余9万元也应当由自己继承。而继母的遗产则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继承。
然而,朱静却认为曾嘉俊主张的房屋也有自己母亲的一部分,曾嘉俊手中的遗嘱对遗产房屋指向不明确,不符合手书遗嘱要件,并非合法有效的遗嘱。曾嘉俊对此再三解释,朱静等人仍旧不认可遗嘱效力和遗产分配方案,众人最终不欢而散。
曾嘉俊在几次组织沟通无果后,选择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吕海洋律师受律所委派接待了曾嘉俊,向其简要说明了他的法律观点,曾嘉俊深以为然,遂委托吕海洋律师成为了他的代理律师。
正式接手本案后,冠领律师很快开始着手清点查证曾嘉俊父亲留下的遗产。整理遗产清单时冠领律师发现,曾嘉俊父亲的遗产除一处房屋和剩余的9万元抚恤金外,还有银行卡内剩余的1.8万元资金。其中,银行卡内的剩余资金应属于曾嘉俊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随后,冠领律师仔细研究了曾嘉俊父亲留下的遗嘱,解答了曾嘉俊的疑惑——遗嘱中确实没有列明房屋地址、大小等信息,是一份有瑕疵的遗嘱。但遗嘱其他部分均符合法律要求,这一瑕疵并不会导致整个遗嘱无效,且通过清点曾嘉俊父亲的遗产,其遗产中仅有一处房产,即遗嘱中未列明具体信息的房产,这足以弥补遗嘱的瑕疵问题,帮助曾嘉俊顺利继承该处房产。
将有关资金的划分问题也一一明确并向曾嘉俊说明后,冠领律师综合曾嘉俊的诉求撰写了起诉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2023年1月23日,法院受理立案。
开庭后,曾嘉俊的继姐朱静仍旧以强硬的态度反对曾嘉俊的遗产分割建议,要求分割房产的同时还主张划分银行卡内剩余钱款。冠领律师面对朱静的要求和有关遗嘱瑕疵的质疑,将曾嘉俊父亲的遗产清单提交给法官,表明涉案房产为曾嘉俊父亲的私人财产,并通过推理论证了遗嘱的有效性以及曾嘉俊继承房产的合法性。
当朱静提出曾嘉俊本次诉讼已过诉讼时效时,冠领律师则表示,遗产继承始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但在遗产分割前,遗产为各继承人共有状态,故而对于遗产的分割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因此,除曾嘉俊父亲银行卡内剩余资产未被写入遗嘱而应按照法定顺序由各当事人共同继承外,涉案房产和9万元抚恤金均应由曾嘉俊予以继承。
面对证据充分、逻辑顺畅的冠领律师,朱静等人最终没能提出足以反驳的理由和证据,法官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后也认可了冠领律师的法律意见。
2023年10月3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出具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涉案房屋及9万元抚恤金归属于曾嘉俊,曾嘉俊父亲银行卡内1.8万元资金由原被告按照法定顺序继承,本案告终。
(文中除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