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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胜诉

2024-01-24 14:50:1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范煌生律师代理的北京丰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某医院限期向委托人母女赔偿死亡赔偿金48万余元、丧葬费1.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共计53万余元。

  吕晶晶的父亲因“突发意识障碍2小时”到北京丰台某医院就诊,半个月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吕晶晶母女为维权,委托冠领律所代理诉讼。冠领律师介入后,协助其申请司法鉴定、帮助其收集证据,最终帮助她们获得赔5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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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丰台的吕晶晶大学毕业后,和父母生活在一起。2021年4月的某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的父亲陷入了昏迷,怎么都叫不醒,便紧急拨打急救电话,和母亲一起将父亲送往离家较近的医院就诊。

  经过医生的治疗,她父亲的病情逐步稳定。入院半个月后,她父亲的情况便开始急转直下,不时地排出暗红色血便。医院虽给予了相应治疗,但效果都不好。5月初,她的父亲心跳骤停,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至亲骤然离世,吕晶晶母女都接受不了这个沉痛的打击,她们迫切地想要知道医院的诊疗过程是否专业准确。鉴于自身不懂医疗知识及医院不好沟通,吕晶晶和母亲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冠领律所接受委托后,指派了范煌生律师承办本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查看了吕晶晶父亲的病历,初步分析了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之处,表示她们可以通过司法鉴定、起诉等手段,来具体认定医院的责任以及进行相关索赔事宜。得到她们的认同后,冠领律师指导她们收集整理了各项医疗单据及有关丧葬费用的支付凭证,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申请了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病历记载不规范;对患者的处置、用药欠妥;患者出血原因不明确,医院未对患者的部分病情进行高度注意,而这一过错与患者治疗期间出现消化道出血,并引起相关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考虑到患者所患疾病的复杂性、高风险性等因素,判定医院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因果关系的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因果关系。

  在诉讼过程中,面对吕晶晶母女的索赔比例及金额,医院辩称,院方认为自身的责任程度很低,再加上鉴定机构认定院方承担次要责任,所以院方主张按照次要因果关系的最低限,即16%的比例来承担相应责任。

  冠领律师指出,《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司法鉴定意见,某医院对患者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错过,这一过错与其死亡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应当承担足额赔付吕晶晶母女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的责任。而其医院主张的16%责任比例过低,这一赔付比例并不足以抚慰死者家属的伤痛,也不足以弥补其过失。

  综合考虑死者的死亡原因、医院的过错及原因力大小后,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确认北京丰台某医院对吕晶晶父亲的人身损害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决某医院限期向吕晶晶母女赔偿死亡赔偿金48万余元、丧葬费1.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共计53万余元。

  案件结束后,吕晶晶母女对冠领律师的帮助表示了深深的感谢。(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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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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