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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15:22:4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郭瑞律师、杨帆律师代理的广东揭阳民间借贷纠纷案,经广东省揭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被告限期支付原告(委托人)借款本金12.1万元及利息。
2022年7月,广东的张晓与深圳某房地产公司员工“合伙”投资房屋买卖。张晓投资了18.6万元,在收到6.5万元后,剩余12.1万元不见踪影。为此,她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师经过两次庭审,帮张晓成功拿回12.1万元钱款。
2022年7月的一天,家住广东的张晓,在与朋友吃饭时,聊起了投资理财一事。朋友表示她认识深圳某房地产公司的员工,该房地产公司最近有一个“项目”可以进行投资,能获得高回报。张晓一听,很是心动,于是在朋友的牵线搭桥下,认识了深圳某房地产公司的员工刘晶。与刘晶沟通后,张晓了解到,所谓的“投资项目”,即是用刘晶系房地产企业员工的便利条件以“内部价格”购买商品房然后以市场价出卖,赚取差价,以此获利。张晓认为该项投资是低风险高回报的。双方一拍即合,决定合作投资房屋买卖。
在此期间,刘晶提出,该项“投资”的所有操作都由她本人亲手办理,而张晓仅提供资金支持。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刘晶告诉张晓,投资资金可以以出借形式转给她,然后她以利息形式向张晓支付回报利润。随后,张晓便通过微信、支付宝先后向刘晶转账了18.6万元。
一年过去,张晓并未拿到“高回报”。此时,她察觉出事情不太对劲,于是找到刘晶,要求归还钱款,在收到6.5万元后,剩余12.1万元迟迟不见踪影。
张晓多次催讨无果后,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为此,她赶忙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经律所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郭瑞律师、杨帆律师承办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通过与张晓的谈话,了解到双方在“投资”之初,约定了刘晶每月按期给张晓3000元,从而确定了该案性质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于是,冠领律师协助张晓整理收集了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案件证据。准备工作就绪后,冠领律师代理张晓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提出:
首先,张晓与刘晶合作投资房屋买卖,刘晶收取张晓的投资款后付还张晓部分款项及利润,现欠张晓12.1万元,且双方一致同意尚欠款项作为借款,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此案应为民间借贷纠纷。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涉案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张晓可随时向刘晶催讨。张晓多次催讨,刘晶仍未归还,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张晓要求刘晶还款12.1万元,合理合法。
其次,虽然借款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但刘晶占有张晓钱款,造成了张晓资金利息损失。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现主张刘晶支付借款利息。
最终,经法院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刘晶限期内向张晓归还欠款12.1万元,并支付利息。通过此案冠领律师提醒大家,投资有风险,三思而后行,需谨慎对待所谓的“低风险、高回报”的任何投资项目。(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