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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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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区遗嘱继承纠纷案顺利结案

2023-12-29 14:18:2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律师曹婷婷、实习律师窦兰杰代理的北京丰台遗嘱继承纠纷案,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主持,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继承人名下房屋由原告(委托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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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冬天,吴亮的小姑吴娜因病离世,生前留有遗嘱将自己名下房屋交由侄子吴亮继承,但她的侄子吴亮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却因遗嘱未经公证遭到拒绝。近日,由冠领律师代理的这起北京丰台遗嘱继承纠纷案胜诉,在冠领律师努力下,成功帮委托人获得实际继承。

  家住北京丰台的吴娜是吴亮的小姑。因自幼患小儿麻痹症,吴娜终生未婚。多年来,她一直与哥嫂一家生活在一起,故吴亮从小到大都与小姑吴娜的感情十分深厚。2022年11月17日,吴娜因病离世,她生前留下遗嘱将自己坐落在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套房屋全部遗赠给唯一的侄子吴亮,但吴亮在继承时却遇到遗嘱未公证的难题。

  于是,吴亮打通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电话。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了律师曹婷婷、实习律师窦兰杰承办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向吴亮解答了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没有继承权公证书的情况下,确实无法直接凭借遗嘱就办理过户。

  《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中规定,申请房地产继承的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继承权公证书;申请房地产遗赠的转移登记,应当提交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

  而吴娜留下的遗嘱并没有经过公证,房地产登记机构拒绝办理也于法有据,吴亮想要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只能通过法院出具的生效文书确权。通过诉讼来确权,必须要有适格的双方当事人,如何确定适格被告成为本案面临的关键问题。

  《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该条款赋予了侄子吴亮代位继承权。如果适用《民法典》,吴亮作为可代位继承的法定继承人,需要以其他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而吴娜还有哥姐尚在人世。

  为此,冠领律师与吴娜的哥姐多番沟通,他们也对吴娜留下的遗嘱表示了认可。基于此,冠领律师将其他被继承人吴娜的哥姐列为被告,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终,法院同意受理案件,认为以吴娜的哥姐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并无不当,他们都同意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经法院主持,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吴娜的房产由吴亮继承,其他人自愿放弃继承资格。事后,吴亮拿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成功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顺利继承了小姑留下的房屋。

  至此,本案顺利解决!冠领律师高效的办案能力得到了委托人的赞扬,吴亮特向冠领律所来电致谢。

  (文中除冠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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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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