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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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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12-25 13:40:0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张腾和妻子林晓珊的旧房子被拆迁,夫妻喜得安置房,乔迁新居过日子。但张腾想要办理房本时,房产公司并不配合。2023年9月7日,这桩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张腾对房产公司提起诉讼,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胜诉,张腾将涉案房屋顺利登记到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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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7月6日,张腾和妻子林晓珊的旧房被拆,二人通过中介公司花了19万元在房产公司购买了一处房子,交付房款后二人就搬入新房生活,至今已有二十多年。

  买房之后,张腾夫妻一直联系房产公司,要求他们配合自己办房产证,但是公司拒不配合。张腾试过很多办法,上访、信访,还找媒体曝光过,可是公司甚至声称涉案房屋是自己公司的,不是张腾买的。

  张腾夫妻气愤不已,眼见用尽办法就是得不到结果,二人直接找上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说明来意。在聆听张腾和林晓珊的需求之后,冠领律所委派了巩海娟、孙云霞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接手本案,与两位委托人详细沟通,梳理案情。张腾和林晓珊通过房产公司委托的中介公司购买了涉案房屋,于2001年7月6日搬入居住,7月10日房产公司为其出具《准住证》。

  律师指导张腾二人调查证据,收集《准住证》原件、多年来的供暖协议、用电证明、装修合同等交给律师。律师将其整理为书面材料提交法庭,代理张腾和林晓珊对房产公司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有效,并且房产公司配合进行房产转移登记。

  同时,律师注意到案情中出现第三方中介公司,牵扯到房屋买卖时的具体情况,但经调查中介公司已注销。律师立即动身前往法院申请调查令,多方奔波,调查到2001年中介公司曾出具《证明》一份,确认在2001年7月10日,张腾由中介公司业务员带领办理了购房手续,购房款先转入中介公司账户,再流入房产公司账户,房产公司才给出具《准住证》。

  很快到了一审开庭,被告房产公司辩称,《准住证》是要收到钱才能开的,程序复杂。当年为了工作方便,公司给了中介很多空白但盖了公章的《准住证》,张腾手里的那张就属于这种情况,公司并不知情,也没收到过购房款,与本案无关。

  冠领律师当庭反问房产公司是否接受对张腾的《准住证》进行鉴定,房产公司表示拒绝。冠领律师指出,被告不申请鉴定,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被告逻辑矛盾,既然开具《准住证》的前提是收到购房款,本案中的《准住证》就可以证明张腾当年支付过购房款。

  冠领律师逻辑清晰,直指房产公司辩解中的矛盾之处,让对方无法反驳。最终,法院支持了张腾的诉讼请求,确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有效,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房产公司应当配合把房产转移登记到张腾名下。

  本案时间久远,同小区内其他业主也遇到这种情况,都认为难以解决,张腾夫妻对胜诉原本不抱希望,没想到冠领律师为他们争得如此满意的结果。他们特意来到律所,向冠领律师表达深切的谢意,感谢冠领律师帮助他们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难题。(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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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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