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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宝山遗嘱继承纠纷案胜诉

2023-12-22 17:16:5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无法查询到被告个人具体信息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会以不符合立案条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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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上海宝山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就是这样情况,冠领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另辟蹊径,最终成功在法院立案,并助委托人达成按照母亲遗嘱分割遗产的心愿。

  周凯是上海宝山的居民,家中共有姐弟三人,父母于几年前相继离世。上海宝山某地的一处房产登记在母亲与周凯名下,为共同共有。母亲去世前,曾于2021年1月立代书遗嘱一份,表明上述房屋中,其本人份额由周凯继承。

  因大姐周媛媛作为继承人之一,已于1998年注销中国国籍,加入法国国籍,多年未与家人联系,故周凯始终无法顺利继承母亲留给自己的房屋份额。

  此前,周凯曾想利用诉讼的方式继承份额,但法院认为被告信息不明确,遂裁定不予立案。无奈之下,周凯联系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指派经验丰富的刘稷森律师代理此案。

  经分析,冠领律师认为帮助周凯达成心愿的最好方式仍是起诉,遂再次代理他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冠领律师所料,法院再次作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既然对这一结果早有预料,冠领律师自然也准备好了应对方案。

  针对该裁定,冠领律师代理周凯向上级法院上诉,指出周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提供了周媛媛的中文姓名、出生年月日、注销中国国籍的记录、配偶信息,以及周媛媛的护照号和其离开中国的出境卡号,以上信息足以证明被告周媛媛真实存在,亦足以使案件被告与他人相区别。

  此外,冠领律师还检索到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9月16日答复社会公众的回信,其上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起诉时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立案受理。

  无法立案的困难解决后,周凯顺利拿到了法院判决涉案房屋中母亲份额归他所有的判决,解决了心头大事。

  面对以往案例中类似情况均无法立案的情况,冠领律师另辟蹊径,果断提起上诉,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意见,最终成功立案,帮助周凯最终继承到母亲留给自己的房屋份额。事后,周凯再次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向冠领律师赠送锦旗以示谢意。(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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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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