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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0:38:2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11月,以胡先生为代表的31名员工,在同一天收到了深圳某科技公司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雇理由是“组织、煽动罢工”。员工们对此不服,他们认为自己只是想要维护权益,没想到平白背上这样的指控,还丢了工作。
胡先生等人找公司理论,对方却拿出了员工们在岗却怠工的监控视频、报警回执等证据,他们一时无从反驳。这局应该怎么破?员工们商议后,共同委托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曾彩红、肖爱成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详细了解到,自2013年8月起,胡先生等31名员工陆续入职该科技公司,分别从事普工、维修等岗位。2025年11月,该科技公司不顾员工的意愿和能力,单方面调整生产安排,导致员工们对新订单的操作流程不理解,无法开展工作。于是胡先生等31名员工选择停工、滞留车间。公司先报警,而后直接以组织、煽动罢工、扰乱生产秩序为由,辞退了他们。
律师分析认为,胡先生等人虽存在停工行为,但事出有因,科技公司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补偿。由于员工们的工资结构大多为“底薪+加班工资”,在了解所有人的收入情况后,律师发现该公司还存在多处侵权行为:其一,长期以2200元底薪核算薪资,远低于深圳同期最低工资标准,即便部分员工发放了绩效补贴,仍有多名员工工资不达标;其二,统一以每小时12.5元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严重偏低,且长期拖欠加班工资;其三,未发放未休年休假工资。
考虑到31名员工的薪资、岗位、加班时长各不相同,律师收集了他们的工资条、入职离职记录、考勤记录、放假通知等材料,针对每个人的情况拆分梳理,从工资、补偿等多个维度搭建维权体系,随后代理31人提起劳动仲裁。
仲裁过程中,科技公司提交报警回执、微信聊天记录及车间监控视频,称胡先生等人属于违纪罢工,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煽动行为,拒绝支付补偿;同时主张公司已足额发放工资和加班费,且每年春节统一放长假,员工们不存在未休年假。
冠领律师首先直击对方证据软肋:科技公司用以认定员工们是“罢工组织者、煽动者”的微信聊天记录,无法提供原始载体,真实性存疑;而监控视频仅能反映存在群体性停工事实,无法证明这31名员工实施了具体的组织或煽动行为。
随后,律师深入剖析事件起因:本次冲突的根源在于公司生产经营安排随意、管理生硬,变更生产流程后未对员工提供对应培训,公司作为管理者对冲突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员工滞留车间的行为虽有不当,但尚未达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违纪程度。

紧接着,律师逐项核算每名员工的工资差额,要求科技公司依法向31名员工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加班工资。针对年假问题,律师指出,虽然公司在春节统一放长假,但并未明确告知假期包含带薪年假,因此仍应当向员工发放未休年休假工资。
最后,为降低员工们的维权成本,律师援引深圳市相关规定,竭力争取律师费由科技公司承担。
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员工怠工行为确有不当,但尚未达到“严重违纪”可予以开除的程度,于2026年5月裁决:胡先生等31人与该科技公司在2013年8月至2025年11月存在劳动关系;科技公司限期向员工们支付工资差额、加班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共计115万余元;科技公司还需支付相应律师费。
群体性劳动纠纷人员多、事实杂,办案难度较大,冠领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采用“承认事实、否认性质”的策略,准确应用法律规定,将案件定性扭转至对委托人有利的方向,又通过多维度布局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