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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10:30:3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6年2月,广东深圳男子李某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被查获,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其刑事拘留。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介入后,面对本案属于“从重处罚”情形的不利条件下,围绕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低等方面进行辩护。最终法院判处李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26年2月,李某就餐饮酒后驾车驶入高速公路,在收费站出口被执勤民警查获,呼气及血液鉴定均显示其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李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其家属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律所指派张弦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
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律师第一时间会见李某,并仔细查阅全部案卷。律师指出,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危险驾驶罪的从重处罚情形,通常不适用缓刑。
在该不利条件下,律师决定将辩护工作重心放在梳理本案从宽情节上:其一,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理;其二,侦查阶段中,李某即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真诚;其三,李某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其四,本次醉驾行为系一时心存侥幸、法律意识淡薄所致,属于偶发性犯罪,并非屡教不改的恶性犯罪,且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社会危害性较低。据此,律师形成完整的辩护意见。
庭审中,冠领律师从上述角度逐一论证,恳请法庭在量刑时全面考量本案各项情节,在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指导下,对李某从轻处罚。
2026年5月19日,经审理,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驾车不仅危及生命安全,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拒绝酒后驾驶。


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