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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深圳劳动争议仲裁案,助女工追回经济补偿及律师费

2026-08-04 10:43:0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5年4月,广东深圳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耿茵茵因两用人单位长期关联用工、拖欠工资被迫离职,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冠领律师通过梳理工资标准及解除程序,成功论证两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事实,获得仲裁委裁决两公司共同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5.95万元和律师费。

2016年10月,耿茵茵入职深圳市云白纸品包装厂,与该厂及关联公司深圳市云白印刷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两公司均由许如云独资控股,实行共同用工模式。2024年10月至11月,两公司开始拖欠工资,总计拖欠耿茵茵工资1万余元。

多次催讨无果后,耿茵茵联系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王文谷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指导耿茵茵于2025年1月21日向两公司寄送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随后冠领律师代理耿茵茵提起了劳动仲裁。

仲裁庭中,两公司出示了三份耿茵茵向案外人出具的借款凭证,声称耿茵茵同意未还清的借款可以从工资中扣除,公司代替耿茵茵偿还借款所以未足额支付工资。

冠领律师则认为劳动报酬与民间借贷分属不同法律关系,法定可代扣费用不包括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民事借款,且耿茵茵明确否认同意抵扣。

随后,律师进一步锁定工资标准。律师指出,两公司未能提交近三年工资流水,无法证明工资调整情况,此前另案裁决已认定月薪7000元、年终奖分摊后月均8000元,该标准应予沿用。律师强调,两公司收到解除通知时仍未支付欠薪,耿茵茵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于法有据,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方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025年4月11日,仲裁委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两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关联共同用工需承担连带负责,裁决两公司共同向耿茵茵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95万元及律师代理费。

本案是典型“关联企业混同用工叠加借名扣薪”劳动争议。冠领律师通过锁定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切断借款与工资的不当关联,最终帮助劳动者拿回了应得的款项。(文中除冠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及涉案企业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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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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