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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朝阳劳动纠纷案,助女子拿到6.8万元

2026-07-30 09:45:4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6年5月,一起因年终奖及工资差额引发的劳动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结。面对申请人王女士被公司扣除工资、年终奖的局面,冠领律师从举证责任入手,主张对方举证不力,顺利帮助王女士拿到6.8万余元,并获锦旗致谢。

王女士于2011年4月入职北京朝阳的清湖公司,担任独立研究设计人。2018年4月,因王女士表现出色,公司与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自2022年开始,王女士顺风顺水的事业却开始起了波澜。

2022年3月、6月,公司以她迟到为由进行了7次扣款,每次50元。2025年年终考核时,王女士因得分59.08被停发年终奖。面对这些不公,王女士决定委托律师维权,遂求助到北京冠领(海淀区)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魏云龙律师代理本案。

接办案件后,冠领律师与王女士一对一分析了案情,并从两方面构建主张:第一,关于年终奖,清湖公司对不予发放年终奖没有具体的规定,其停发行为不合理;第二,关于扣除工资,清湖公司没有扣款的相应制度,其扣除王女士迟到工资的行为亦不合法。

证据准备完毕后,冠领律师代理王女士向仲裁委提起了劳动仲裁。

仲裁庭上,清湖公司辩称年终奖无固定标准,因王女士2025年考核为不称职,低于60分不予发放;工资差额系因王女士迟到扣款,王女士的请求没有依据,应予驳回。

面对对方观点,冠领律师精准抓住制度适用的关键节点,指出,清湖公司主张王女士2025年考核得分59.08分,低于60分不予发放年终奖,但始终未能出示绩效考核截图的原始载体,没有举证不予发放年终奖的条件,该观点不应被采纳。针对2022年的扣款,清湖公司提交的考勤表无王女士确认、考勤记录无原始载体、制度送达未经民主程序,该扣款缺乏事实与制度依据,清湖公司应予返还。

2026年5月7日,仲裁庭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观点,裁决清湖公司支付王女士年终奖6.8万元、工资差额350元。

冠领律师以扎实的证据梳理和精准的法律抗辩,为王女士争取到了年终奖及工资差额,王女士对冠领律师的工作非常满意,特制了锦旗表达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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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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