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789-888

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胜诉案例

TEAM

冠领律师代理广州相邻关系纠纷案,助一楼业主拆除违规金属门并获赔

2026-07-23 10:43:0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1年,广州某步梯楼房加装电梯后又外装金属门,对一楼业主沈红霞(化名)采光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沈红霞自行维权未果后,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代理沈红霞提起诉讼,论证电梯不透明材质对侧面的通风采光确有影响,且额外加装的金属门未经合法报批、缩减通道并产生噪音。2026年4月,法院最终判令20名被告共同拆除金属门并支付经济补偿21000元。

沈红霞是广州某楼房的一楼业主,由于楼房为步梯,楼上2至8层共14户业主决定加装电梯。但电梯井正对沈红霞房门侧面,距离仅3.2米,后电梯门外又加装一圈金属门,距离缩至1.8米。电梯运行的噪音、金属门开关声及严重遮挡影响了沈红霞的生活,且连廊施工擅自变更原规划位置导致楼板漏水,沈红霞曾阻拦施工却被法院判决认定侵权。无奈之下,沈红霞联系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欧超杰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对案情进行了细致梳理,代理沈红霞提起了相邻关系纠纷诉讼,将楼上2至8层共14户、20名业主列为共同被告。

庭审中,被告方抗辩称电梯已取得规划许可、符合技术规程,金属门是应原告要求加装,且通风采光未受实质影响,拒绝赔偿。

针对电梯主体,律师承认其取得合法规划许可,但指出电梯井采用不透明材质,客观上对沈红霞房侧面的通风与采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减损,结合《民法典》相邻关系中的公平原则,主张给予适度经济补偿;针对金属门,律师指出楼上业主擅自改变公共通道结构、缩减通行宽度至1.8米且产生噪音,属于违规加建,应予以拆除。律师向法庭呈交了现场照片、过往行政与民事判决及勘查记录,论证被告虽享有加装便利,但不能以牺牲一楼业主基本居住权益为代价。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6年4月10日,法院作出判决:限所有被告15日内拆除电梯门前的金属门(含门框),并共同向沈红霞支付补偿金21000元。

本案中,在对方手握“合法规划许可”且多户联合抗辩的强势局面下,冠领律师通过精准切割“合法电梯”与“违规加建”的界限,成功为委托人拿下了拆除金属门的实体权益及2.1万元的实质补偿。

图片8.jpg

图片9.jpg

1.jpg

2.jpg

3.jpg

4.jpg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上一篇:冠领律师代理广东肇庆民间借贷纠纷案,助出借人追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下一篇:花494万买“露台房”落空,冠领律师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助北京朝阳女子拿回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