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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0:46:4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2年6月,北京市朝阳区的孙女士花费494万元购房后,发现开发商虚假宣传赠送露台且以格式条款规避责任,协商无果后孙女士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冠领律师代理一审和二审充分举证开发商根本违约,2026年5月9日法院判决支持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退还全部房款及资金利息。
孙女士为家中老人选购养老住房,因开发商销售时明确宣传顶层房屋附赠可使用露台,遂花费494万元购置朝阳区某商品房。收房时孙女士发现该露台荷载小,无法承载日常活动,且因规划审批问题无法加装围栏、不具备使用条件,与开发商多次沟通后明确露台无法落地。
双方协商退房无果后,孙女士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律所指派姜鹏律师和张敏敏实习律师代理孙女士提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诉讼。
庭审中,开发商称:露台不属于合同约定内容、业主签署文件自愿承担改造风险,且合同约定解除权仅15天,原告起诉已丧失退房权利。
冠领律师梳理微信沟通记录、户型图纸、同小区业主证言、全套购房文件等完整证据链,围绕三大核心要点展开抗辩:一、销售人员承诺露台属于商品房销售要约,虽未写入纸质合同,但依法构成合同内容;二、合同中15日解除权、免除开发商宣传责任条款,属于不合理限制购房者权利的格式条款,应认定无效;三、购房核心目的是获取可用露台养老,开发商无法兑现承诺构成根本违约,孙女士有权解除合同。
一审法院采纳冠领律师代理意见,判决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全额返还494万元购房款,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维修资金。开发商不服提起上诉,主张维修资金不应由其承担、露台不属于合同义务。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可冠领律师关于开发商根本违约、格式条款无效的完整论证,维持解除合同、退还全额房款及资金占用费的核心判决,仅对维修资金一项予以改判。
2026年5月9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开发商需限期退还494万元购房款并支付对应资金占用利息。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流程,冠领律师精准把握相关司法解释与法律规则,牢牢守住当事人的大额财产权益,实现了委托人退房退款的维权目标。



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