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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劳动争议纠纷案,帮被告驳回对方18万诉求

2026-06-18 11:01:4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5年底,一起劳动争议案在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结。案件原告卫红公司主张冯女士在职期间私自将业务收入转给案外公司,起诉要求冯女士赔偿18万余元。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冯女士应诉,主张案涉行为是根据公司股东指示后所为,最终帮助冯女士驳回对方全部诉求。

2022年11月至2024年6月,冯女士在广州卫红公司担任总经理一职。2025年1月,卫红公司认为冯女士在职期间转移公司业务、将公司业务款转给案外人,遂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主张冯女士赔偿损失18万余元。被仲裁委驳回诉求后,卫红公司提起诉讼,冯女士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马明宏律师代理自己应诉。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将突破口锁定在“行为性质”和“责任归属”两个维度。她首先仔细梳理了微信群聊天记录,对方所述的转移公司业务款,实为冯女士执行公司股东的指令。律师同时调取了微信群的成员名单,证明卫红公司的其他工作人员也在群内,全程知悉款项转付事宜。

庭审当日,卫红公司坚持主张,冯女士作为总经理,负有维护公司利益的忠实义务,其指令客户将近3万元款项转至案外人账户,无论是否根据股东指示所为,均属严重失职;公司有两个项目的客户信息无法获取,直接导致公司损失15万余元,冯女士拒绝配合提供该信息,应承担赔偿责任。

冠领律师首先出示了微信群的聊天记录,主张冯女士系根据卫红公司的股东指示转款,该指示具有代表公司的效力。其次,冠领律师出示了冯女士与公司财务的微信记录,证明冯女士仅作为中间人对接客户,不掌握客户信息,且公司经营期间理应清楚知悉相关交易情况,不可能仅由总经理一人掌握全部客户信息,根据常理,公司无法获取客户信息不能将原因归咎于冯女士。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卫红公司的全部诉求。冠领律师利用专业知识和理性分析,为冯女士“洗刷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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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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