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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5:24:3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案件原告郭先生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成功解除委托协议,拿回10万元投资款及相应利息。

刘某是郭先生的一名员工。2025年7月,郭先生偶然得知刘某投资了一个北京丰台的商业项目,想到刘某平时工作积极,很有头脑,他便在刘某的游说下投了10万元。之后,双方签订委托协议,约定郭先生委托对方代持该投资项目,项目实际开业后每三个月分配一次利润,刘某在收到分配的利润后限期汇入郭先生的指定账户。
2025年9月,郭先生察觉事有蹊跷,之后得知刘某并未将钱款用于投资,便通过微信要求刘某退还10万元,刘某回复了一个“嗯”字,此后又以银行卡被冻结等理由推脱,始终未予返还。无奈之下,郭先生遂委托北京冠领(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夏一苇律师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委托协议、返还10万投资款及利息。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了委托协议、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的履约与违约链条。律师注意到,刘某在郭先生要求退款时明确表示可以,构成对解除委托及返还款项的同意的意思表示。准备充分后,冠领律师代理郭先生向法院提起了委托合同纠纷之诉。
冠领律师在庭审中指出,案涉委托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郭先生已按约支付10万元合同款,刘某既未将资金投入项目,也未向郭先生分配任何利润,甚至在郭先生明确提出退款要求后借各种理由拖延,至今未返还分文款项。冠领律师强调,委托合同的核心在于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刘某收取款项后不作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郭先生请求刘某返还投资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具有法律依据。
2026年1月,法院最终采纳律师观点,确认委托协议于2025年9月1日解除,判令刘某全额返还10万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的利息损失。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