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TEAM
400-8789-888
2026-02-05 11:54:1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期,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下简称“掩隐罪”)案,被告人成某涉嫌转移超500万涉诈现金。冠领律师接案后,对成某被扣押财物的法律性质和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展开充分论述。法院经审理,判处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25年4月至5月期间,男子成某在深圳多地先后7次驾车接送他人收取、转移现金包裹,共计525万元;刘某于同年6月两次参与转移现金45万元。两人先后因涉嫌掩隐罪被深圳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成某归案后,其家属紧急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提供辩护服务,律所指派王凯律师负责此案。律师完成会见和阅卷工作后,第一时间梳理辩护思路,促成家属在庭审前主动退赃,并重点针对扣押财物性质提出异议。律师强调,公安机关在成某家中沙发上发现并扣留的4万余元现金和白色手机,凭借现有证据还无法被认定系违法所得,应予以退还。
庭审中,律师进一步论证成某的违法所得仅为5000元,另外5000元系上游人员支付的“购机费”。同时,结合其从犯的犯罪地位,存在初犯、自愿认罪认罚以及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2026年1月,在检察机关建议判处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的基础上,法院采纳冠领律师相关意见,认定成某被扣押的4万余元和手机1部,暂无法被证实与本案有关,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同案中转移45万元涉诈资金的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本案结果足以彰显冠领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优秀能力。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