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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 11:29:3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浙江杭州一小区地下车库发生车辆碰撞事故,昊铭公司(化名)受让该事故车辆索赔债权后,向责任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受阻,遂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冠领律师围绕债权转让效力及车辆损失评估结果充分抗辩,最终法院于同年11月判决保险公司向昊铭公司赔偿车辆损失6.7万余元。
2025年2月,浙江杭州一小区地下车库发生车辆碰撞事故,李先生所驾车辆被黄某驾车撞击,车头等部位受损。经事故责任认定,黄某负全部责任,其投保的保险公司需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履行赔偿义务。
同年3月,昊铭公司通过与李先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受让了该起事故的车辆索赔权益。然而在后续索赔流程中,昊铭公司虽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车辆价值鉴定报告,却仍被要求补充维修记录等额外证据,索赔工作陷入停滞。为保障自身权益,昊铭公司向冠领(广州)律所寻求法律支持。夏一苇律师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代理昊铭公司向法院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立案阶段,律师将案涉《债权转让协议》作为关键证据一并提交,法院依法完成相关文书送达事宜。庭审中,保险公司以债权转让未事先通知为由,主张该协议对其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结合文书已完成送达的事实,未采纳该抗辩意见。
另外,保险公司就车辆损失申请了重新评估。可评估意见出炉后,其当庭又表示,不认可按6.7万元的评估金额赔付,该结果仅用作法庭参考范围,还提出评估费用应由昊铭公司承担。冠领律师围绕评估结果的公信力与证明力充分说理,保险公司的主张最终未被法院采纳。
2025年11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昊铭公司车辆损失6.7万余元。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