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News
400-8789-888
2025-01-03 10:44:1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在河北省保定市,马利平一家原本过着温馨和谐的生活。母亲邱凤霞与父亲马勇共同育有三子:马利平、马喜富和马庆明。尽管家境并不富裕,但一家人相互扶持,日子过得也算安稳。然而,随着城市的发展,他们所在的村庄被纳入了城中村改造项目,一家人平静的生活也因此掀起了波澜。
早年,马家在村里拥有一块宅基地,上面建有五间老宅。2003年,马利平、马喜富和马庆明三兄弟在母亲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分家协议,将五间老宅进行了分割。马利平分得了西边的两间房,而马庆明则分得了东边的三间房。马喜富因户口已迁出,未直接参与宅基地及房屋的分配。此后,马利平与母亲邱凤霞的户口依旧留在老宅,并一直赡养着老人。
2021年,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式启动,马家的宅基地被征收。根据政策,邱凤霞作为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与政府签订了《宅基地征收补偿实物安置协议》。协议中约定,邱凤霞将获得征收补偿款、三套安置房、两个车位、一个地下室以及多项附属权益。然而,这份本应带来喜悦的协议,却成为了马家兄弟矛盾的导火索。
原来,马庆明认为根据2003年的分家协议,自己也应该分得一部分拆迁补偿。他擅自领取了原本属于母亲的拆迁补偿款33万余元,并多次阻挠马利平处分安置房屋。尽管村委会多次调解,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面对亲兄弟的这种做法,马利平感到既愤怒又无奈。他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于是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细致的研判,决定指派梁素萌律师和刘珊实习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和马利平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律师发现,虽然分家协议确实存在,但马利平与母亲邱凤霞一直共同生活,并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此外,邱凤霞在拆迁前已明确表示将拆迁所得的安置房归马利平所有。这些事实,都为马利平争取拆迁补偿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于是,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提起诉讼。
在法庭上,被告马庆明辩称,宅基地及建筑物补偿收益应按2003年分家协议分配。协议约定原告马利平得西房两间,享受五分之二补偿权益。何况这不属于继承纠纷,母亲邱凤霞作为使用权人获补偿,但权益已分家处理,她目前只是名义上的权利人,无权再进行处置。而且分家协议已经签订了二十一年,自己和马利平在拆迁前就已经分割并独立使用,一直不存在异议,现在大家都应该尊重协议的效力。所以,对于原告的诉求应当驳回。
面对被告的解释,冠领律师据理力争,指出虽然马利平与马庆明签订了分家协议,但该协议仅对房屋进行了分割,并未涉及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宅基地的征收补偿款和安置房等权益是基于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产生的,因此应该归宅基地使用权人邱凤霞所有。同时,邱凤霞作为母亲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已经明确表示将安置房等权益赠与马利平。因此,马利平有权要求马庆明返还拆迁补偿款并确认安置房等权益的归属。其中,宅基地上房屋因拆迁获得的补偿具体包括地上房屋及附着物补偿款、临时过渡安置费、搬迁补助费、奖励及地下车位一个,总计14万余元。
最终经过审理,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三套安置房及附属地下车位和地下储藏室归原告马利平所有,并判令被告马庆明给付原告马利平拆迁补偿款中的14万余元。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这起家庭纷争终于得到了公正的解决。委托人马利平十分感谢冠领律师的支持,帮助自己争取到了应得的权益。(本文除办案律师外,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