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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11:10:3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赵博,一个在深圳不懈奋斗的创业者,却在2023年,被一场疾病夺去生命,永远地告别了这个世界。他的骤然离世,让原本平静和谐的家庭瞬间陷入了纷争的漩涡。
2019年,赵博与吴雨萌结婚,生下聪明伶俐的儿子赵家瑞和活泼可爱的女儿赵欣彤。赵博不幸离世,留下了名下的众多财产。这些财产,包括位于深圳市某处的高档住宅、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位于开发区的多套房产、两部价值不菲的车辆以及银行账户中积累的丰厚资金等,都成为了这场继承纷争的焦点。由于赵博生前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关于这些财产的分配问题,家庭内部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黄淑芳作为赵博的母亲,在儿子去世后,本应得到些许安慰和补偿。然而,在遗产的分配过程中,儿媳吴雨萌、孙子赵家瑞和孙女赵欣彤作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却对黄淑芳作为母亲的继承权提出了异议和质疑。面对家庭内部的纷争,黄淑芳深感无助和痛心。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她经过多方的打听和咨询,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在经过深入的研判后,接受了黄淑芳的委托,指派经验丰富的汪琴律师和徐玲玲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通过深入调查取证,详细梳理了赵博名下的财产状况以及各继承人的关系。冠领律师发现,位于深圳市某处的高档住宅是赵博与吴雨萌的夫妻共同财产,赵博去世后,其中50%应归吴雨萌个人所有,其余50%则作为赵博的遗产进行分配。此外,赵博在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其他房产、车辆以及银行账户中的资金等,也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
在庭审中,被告三人共同辩称,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他们作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且妻子吴雨萌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同时考虑到赵家瑞和赵欣彤年幼需吴雨萌独自抚养,生活和经济压力大,因此要求多分遗产。此外,他们还主张遗产范围应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财产状况为准,不应包括之后的财产变动。
面对被告方的异议,冠领律师进行了有力的回应:赵博去世时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母亲黄淑芳、妻子吴雨萌、儿子赵家瑞、女儿赵欣彤。根据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黄淑芳作为农民,居住在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每月领取养老金130元,无其他经济来源,所以在遗产分配时应该多照顾黄淑芳。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确认了黄淑芳(委托人)在赵博遗产中的合法继承权,并判决:深圳房产、车辆、公司股份归吴雨萌、赵家瑞、赵欣彤所有,吴雨萌需向黄淑芳(委托人)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本案的胜诉为黄淑芳争取到了应有的遗产份额,也提醒我们,在面对遗产继承问题时,应尊重法律规定,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继承人,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并照顾到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遗产不仅是物质财富的传递,更是亲情的延续和对家族责任的承担。(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