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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西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4-07-01 14:56:0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06年左右,北京西城的郭先生出国了一趟。待他几年后再回国,大到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小到熟悉的企业破产,真切让他体验了一把什么是世事变迁,物是人非。

郭先生家里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赶上拆迁改造,从某地产开发商手中回购了一套安置房,但房子交付后却因政策原因一直未能办理产权登记。

好不容易等到2006年,房子终于可以办理登记手续,不巧郭先生却去了国外,房产登记一事只好搁置。结果这一错过,等他两年后再回国,地产公司却没能熬过经济危机先倒闭了。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西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截止到2023年,二十多年过去,新房变老宅,房价升至到千万级别,郭先生也成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距离开发商初次通知他办理登记手续已经17年,这套安置房却仍未登记到真正的主人名下。

随着郭先生的年纪越来越大,如果这套房的产权问题一直解决不了,无疑会影响他整个家族财产的持有状况。所以,在儿子的帮助下,郭先生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处理此事,徐洋洋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首先查看了郭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了解了他购买安置房的始末,其中包括具体的交易价格和购房款支付情况。随后还进一步调查了开发商的经营背景和现状,发现该公司早在2008年就被吊销了营业执照,并于2021年经债权人申请进行了破产清算,现在该公司由另一家公司代管。

梳理相关背景后,冠领律师整理材料,代理郭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继续按照当初的购房协议,协助购房者郭先生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该房登记至郭先生名下。

该公司收到起诉状后,答辩称,郭先生并非被拆迁人及相应拆迁款的领取主体,也不是案涉房屋的实际权利人。更不认可郭先生以部分拆迁款抵消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而且声称郭先生要求办理过户登记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其无权要求公司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冠领律师则根据收集到的拆迁安置补偿、购房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指出,当年郭先生与其母亲都属于拆迁安置人,享有被拆迁房屋的安置利益,根据其家庭财产的分割情况,郭先生确实属于案涉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

由于购房协议并未约定办理产权登记的期限,加上安置房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所以郭先生在案涉房屋具备过户登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随时要求地产公司履行协助办理产权登记的合同义务,故本案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西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案涉购房协议合法有效,郭先生与地产公司基于房屋拆迁安置,以拆迁补偿款抵付购房款,已履行了协议中的付款义务,地产公司办理了不动产的初始登记并掌握产权登记的必要材料,其应在交付房屋后,继续履行协助办理产权登记的合同义务,协助郭先生办理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限期15日内协助郭先生办理案涉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该房变更登记至郭先生名下。

拖延17年的房产登记问题就此圆满解决。困扰委托人十多年的家族财产,终于真正掌握到了委托人手中。郭先生一家对该结果非常满意,对冠领律师的专业实力和服务态度亦表示了认可。(文中人物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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