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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奶奶被孙女欺骗将房屋过户,冠领律师及时起诉保住老人唯一住房

2023-10-13 11:59:0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律师您好,我母亲的房子被孙女过户到自己名下了,这是她唯一的住房,房子还能要回来吗?”2023年5月,一位老人在儿女的陪同下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老人年事已高,表达能力有所下降,只能由儿女们向律师讲述事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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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名叫王桂兰,是北京朝阳的居民,如今已年过八旬,家中有三个子女。王桂兰与丈夫名下有一处房产,丈夫于几年前因病去世,未留下遗嘱。2022年1月25日,法院出具调解书,三个子女均自愿放弃继承房屋份额,房屋由母亲王桂兰一人所有。

  2022年4月11日,王桂兰的孙女赵小丽突然来到她的家中,要带她外出游玩,王桂兰欣然应允。

  “奶奶,我爱人的户口不在北京,我们想先把户口落在您这,等之后再迁出去。”途中,赵小丽以此为由,将王桂兰带至某地,并让她在几份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王桂兰文化程度不高,并不认识几个字,出于对赵小丽的信任,王桂兰便照做了。

  事后,王桂兰在赵小丽打电话时偶然得知,自己的房子已经过户至赵小丽的名下。王桂兰十分疑惑,便上前询问,赵小丽却称是王桂兰自愿将房子赠与给她。王桂兰这才知晓,此前,赵小丽带她去的地方是不动产事务中心,她所签下的协议是一份《赠与协议》,赵小丽通过欺骗的方式,已经将房屋99%的份额过户至自己名下。

  王桂兰立即将此事告知三个儿女,一家人就此事多次协商,希望赵小丽能将房子再过户到奶奶名下,赵小丽强硬拒绝。三个儿女见赵小丽态度如此坚决,跟母亲商量委托律师介入,遂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经研判,律所指派经验丰富的王辙西律师、安艳玲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仔细梳理案情后,认为可以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撤销《赠与协议》。因这种情况的起诉期限很短,冠领律师遂立即起草相关文书,代理王桂兰向法院起诉。

  一方面,冠领律师建议王桂兰的三个子女与赵小丽进行交涉,将对话内容录音保存,以收集有利证据;另一方面,因王桂兰年事已高,且患有多种疾病,冠领律师遂向法院提起一项特别程序:认定王桂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案件开庭审理时,赵小丽辩称,王桂兰签署《赠与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骗,且王桂兰签订协议后,才被法院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不能证明在签协议时王桂兰已经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王桂兰的情况较为特殊,被医院诊断为器质性精神障碍,因此,不能忽视其中具有慢性病变过程这一因素,再加上签协议的时间与鉴定的时间相隔不久,故可以推定王桂兰签订《赠与协议》时亦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王桂兰作为一个不识字且已年过八旬的老年人,其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辨别能力均有所衰退。且协议双方系祖孙关系,王桂兰基于此特殊的身份关系,以及对孙女的信任,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才将案涉房屋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王桂兰与赵小丽签订的《赠与协议》,赵小丽限期将房屋99%的份额过户至王桂兰名下。

  赵小丽对此判决表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再次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面对房屋已经办理过户的情况,冠领律师迎难而上,以重大误解为由及时向法院起诉,法庭之上一一反驳对方主张,帮助高龄委托人保住唯一住房,让她能够安享晚年,尽享天伦之乐。(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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