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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容易过户难,冠领律师帮委托人打赢房产过户“拉锯战”

2023-05-30 11:24:3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张灵岩律师代理的北京东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案涉房屋归委托人所有,被告应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配合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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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往往是重中之重。有人觉得,只要签了离婚协议就是“万事大吉”,张兰兰本也是如此认为,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竟因房产过户一事与前夫展开了长达近十四年的拉锯战。

  2009年,张兰兰与李江结束了24年的婚姻,两人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在婚姻期间共有房产一处,该房产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产权归张兰兰所有。

  离婚后,该房产也依照协议由张兰兰居住使用,但在准备办理房屋过户时,李江却不愿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不论张兰兰如何劝说,李江都油盐不进,无奈之下,此事只能“无限期”地搁置下来。

  直到2022年,张兰兰急需出售房屋,可与前夫多次协商房屋过户事宜依旧无果。这让她意识到,再也不能这样稀里糊涂下去了。多方打听后,张兰兰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张灵岩律师受律所委派承办本案。

  “房子权属证明材料都在我前夫手里,但是他一直不愿配合,”在和冠领律师描述案情的过程中,张兰兰语气无奈,“我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才想找律师帮忙,试试通过法律途径能不能让我前夫配合过户。”

  了解具体案情和委托人的需求后,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由于涉案房屋的权属证明材料都在李江手中,本案在立案环节遇到了困难。

  为解决这一问题,冠领律师与法院多次进行沟通并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工作人员沟通协调,最终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了房屋的权属证明材料。与此同时,冠领律师还前往公安机关查询了对方的常住人口信息。两相结合,终于助委托人成功立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辩称:

  (1)房产单位并未发放房产证,故无法配合办理过户;

  (2)2009年至2019年间,房产单位实际支付了涉案房屋的物业费、供暖费,因此房产单位不再为被告报销其承租房屋的物业费和供暖费。原告应向其支付涉案房屋2009年至2019年的物业费和供暖费。

  冠领律师指出:首先,被告与委托人在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应按约定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其次,被告提出的有关物业费、供暖费的抗辩,系单位内部规定,与本案不具有关联性。

  后经人民法院查明,涉案房屋确实登记在被告名下。法院也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房屋归委托人所有,被告应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配合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案件圆满结束,张兰兰一颗悬着的心也终于落下。

  冠领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不惧难题,积极沟通协调获取相关材料,成功帮委托人立案,实现了委托人的诉求。遇到法律纠纷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第一时间把握案件主动权,莫让一时纠纷变成持久战。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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