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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饮酒醉驾身亡谁之过,冠领律师助委托人向同饮人成功索赔

2023-01-31 11:39:2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在各种聚餐中,喝酒是不可或缺的项目。借酒消愁也好,把酒言欢也罢,如果因喝酒造成共饮人死亡,同饮者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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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26日,广西玉林一个叫陈辉的年轻人,驾驶一辆私家车撞到道路旁的建筑物,当场死亡。警方出具《鉴定书》称,陈辉醉酒后驾车行驶,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正在睡梦中的张俪听到丈夫出事的消息,如五雷轰顶,人一下变得恍惚。

  平时疼爱弟弟的姐姐陈珊一直陪在弟媳身边,生怕她承受不住打击。看着张俪凹陷的脸颊和无神的双眼,以及挺起的大肚子,陈珊心里很不是滋味。弟弟走了,留下年仅28岁的张俪和待产的孩子,张俪往后的日子可怎么办!陈珊心里明白,这事不能因为一纸鉴定就这么了结,她一定要查明事实,给弟弟一个交代!

  拿到陈辉的手机,陈珊与张俪一起翻看,结果发现2月25日当晚陈辉与常磊、李大成相约喝酒的聊天记录。这常磊和李大成,陈珊都认识。他们与陈辉是朋友,平日里经常来往。陈珊安顿好行动不便的张俪,就去找常磊和李大成了解情况并要求赔偿,常李二人则避而不谈。

  协商无果,陈珊联系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初步了解情况,立即为她安排在民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的卢显颖律师代理此案。冠领律师了解案件情况之后指出案件的焦点:作为同行饮酒人的常磊和李大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提出了具体的诉讼方案。随后,冠领律师代理陈辉的家属将常磊和李大成诉至法院。

  庭审中,常磊与李大成均说当天没有邀请陈辉喝酒,而且根据《鉴定书》,陈辉是因为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对此陈辉应负全责,与他二人无关,他俩没有义务承担任何赔偿。

  冠领律师向法官提交事先收集的相关微信聊天记录,二被告见无法撇清责任,只好承认了事实。原来,2022年2月25日,常磊、李大成晚上有个酒局,邀请陈辉前去。当晚,陈辉驾车赶赴酒局,喝到中途,李大成说有个好哥们在另一家饭店有局叫他去,便与陈辉一同驱车去参加第二场酒局。散席之后,李大成与陈辉又赶回第一场酒局的饭店继续喝酒,眼看已到凌晨,大家相互告别散场。陈辉独自驾车回家,结果发生了交通事故。

  案件情况明了,冠领律师指出: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虽认定陈辉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共同饮酒人对于本次受害人的死亡不负责任。

  二、常磊及李大成作为同饮人,对于本次陈辉的酒后交通事故死亡负有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理由如下:共同饮酒人在饮酒过程中对其他饮酒人负有提醒、劝阻义务,对醉酒者负有看护、照顾和护送义务,其中护送义务包括将醉酒者安置在对其人身不构成威胁的情况下。本案中醉酒人陈辉在无人陪伴的情况下驾车离开,致使车辆处于失控的危险状况,常磊和李大成作为同行饮酒人应当合理预见陈辉酒后驾车将造成损害的可能性,而他们却未对陈辉尽到相关义务,应对陈辉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常磊赔偿陈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6万多元,李大成赔偿金额共计4万多元。这10万余元对死者家属来说,也是一种物质与精神慰藉。

  在此提醒大家,聚会饮酒后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饮酒后同饮者相互负有安全护送及劝阻醉酒驾车义务,如果不能确保醉酒者安全到家,一旦发生损害,同饮者或多或少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除代理律师外其他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郝丽媛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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