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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签订合伙协议未经村民决议,冠领律师出马成功确认协议无效

2022-11-30 17:09:1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村民承包土地种植果树,遇征收反被村委会起诉要求分配土地补偿款,村民忍无可忍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诉,冠领律师悉心研判案情找到突破口,顺利帮助村民确认合伙协议无效,让村委会无权分配补偿款。

果园.png

  2014年初,山东省临沂市某村的村委会想要将做好村里的绿化,但一直苦于没有资金,于是决定将村里的地承包出去,一方面解决绿化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村委会收入。

  孙国福是当地村民,头脑灵活,善于经营。一听说村委会对外承包土地的消息,孙国福就按捺不住了,心想如果自己承包了土地,一方面可以通过种植果树盈利,另一方面也解决了绿化村庄环境的问题,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于是,双方一拍即合,村委主任作为村委会代表与孙国福签订了一份《合伙经营协议》,约定将21.9亩的土地承包给孙国福做绿化,除去投资金额收入双方五五分成。

  拿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孙国福投入大量资金,根据当地土壤的性质种植了大片果树,每日勤勤恳恳地照看果树,细心维护,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果树收益十分不错,不仅解决了村里的绿化问题,也让孙国福一家的生活蒸蒸日上。

  今年,因改造项目,村里的土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之内,这可愁坏了孙国福。果树收入是孙国福一家的全部经济来源,虽说被征收能获得一笔不少的补偿款,但是自己以后的生活却没了保障。更加雪上加霜的是,村委会主任找到孙国福,想要按照合伙协议上面的约定,让其将土地补偿款的一半拿出来补给村委会,这对孙国福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他始终没有同意村委会的要求。

  可是,正当孙国福在家里盘算如何解决以后生活问题,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为了分割征收补偿款,村委会竟然把他告了!这一下子惹恼了孙国福,自己苦心经营多年,也为村委会创造了不少的收益,现在他们竟然想分走最后的生活保障。这次,孙国福打算决不让步,于是他几经咨询,在网上联系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与孙国福进行初步沟通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安排了郭帅康律师到当地深入了解情况。在沟通过程中,郭律师还仔细研究孙国福与村委会签协议时的细节问题,发现该协议上只有村委会主任的签字,郭律师敏锐地觉察到,这就是案件的关键。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村委会提出协议系双方意思真实表示,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应当确认有效。

承包合同.png

  针对村委会的诉求,冠领律师提出反驳:

  在2014年签订的协议书上,并未加盖村委会公章,说明村委会并非协议的相对方,无权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确认协议的有效性。

  该协议书未经村民会议决议,违反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法律行为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无效,村委会提起本次诉讼的行为为恶意诉讼,意欲侵占孙国福的征收补偿款。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村委会提出的诉求证据不足,依法不能成立,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拿到判决的孙国福终于松了一口气,接下来他可以好好地规划一下以后的生活了。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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