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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怎么分?

2022-09-28 11:32:3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一场风雨几度愁,劳燕分飞不同舟。大多数人经历过磕磕绊绊走入婚姻的殿堂,本以为风雨共进携手白头,却不想中途陌路。在这个对待感情就是那么回事的社会中,张兰与陈豪自从恋爱开始就一心奔着结婚去的,两人在婚前规划着未来的生活,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几百万的房产,后结婚,本以为幸福的生活就此而展开,却不想历经生活的琐碎,再无恋爱的激情与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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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几个月的思想斗争最终两人决定离婚,但是离婚的财产都好分,可房产却成了最难分割的财产,因为婚前购房,婚后陈豪负责还贷,张兰的收入大部分用做生活费,陈豪主张房产有自己还贷,分的份额要远远高于张兰,那陈豪的主张合理吗?看冠领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解读。

  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1、如果是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话,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父母出资购房并表示赠与一方子女的,该出资视为子女的个人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冠领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更多离婚纠纷以及涉及财产房产等分割,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离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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