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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律师咨询:男方声称“净身出户”夫妻财产协议书是骗签,该协议书是否有效?

2022-04-11 15:07:2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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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事件

  苏秀静(文中均为化名)与杨勇婚后育有一子杨天,现年19周岁。2010年双方自愿离婚,2012年2月10日复婚。2012年,苏秀静与杨勇一起到A县打工,2014年因杨勇有外遇导致双方分居近两年。2021年9月1日,苏秀静发现杨勇又与李爱芳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杨勇也承认其于2021年2月份开始就与李爱芳有不正当关系,并提出离婚。9月8日,杨勇从家中搬出与李爱芳同居至今。更多问题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2021年10月28日,苏秀静、杨勇签订了夫妻财产协议书。约定“因为杨勇婚内出轨,造成重大过错,自愿放弃一切财产选择净身出户,夫妻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把夫妻共同财产做如下约定:1、在杨勇名下在C地所建的两间房归苏秀静所有。2、在杨勇名下的一辆五菱红(宏)光面包车归苏秀静所有。3、养殖用的两条船,一辆四轮车,两万漂子等物资归苏秀静所有。4、2021年、2022年海上养殖的蛎头收入全部归苏秀静的所有。5、老家的两处房产归杨天所有。附加:杨勇帮助苏秀静以后的海上养殖生产,承担杨天安家结婚的费用,苏秀静和杨天不承担杨勇的一切债务。苏秀静保留追究杨勇因出轨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的权利。”

  苏秀静、杨勇均同意离婚,但夫妻财产不能协商解决。杨勇有家暴行为,2021年9月2日、11月25日,杨勇两次殴打苏秀静,苏秀静向派出所报案。苏秀静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1.请求依法判令苏秀静与杨勇离婚;2.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苏秀静所有;3.判令杨勇给予赔偿5万元。更多问题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庭审中,杨勇辩称,首先,不同意苏秀静的诉讼请求,不同意离婚。关于夫妻财产协议,不予认可,是苏秀静说是给她个心理安慰,保证不离婚,骗签的。加上,苏秀静对公婆不孝敬,还天天骂我。其次,现在不在李爱芳那儿住,而是在村里租房子住,已经租了三个月了。最后没有打过苏秀静,其他情况属实。

  律师观点

  首先,解除婚姻关系应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苏秀静、杨勇双方在结婚、离婚、复婚中辗转反复,特别是通过苏秀静提供的大量录音,可以明显看到苏秀静、杨勇已无法维持正常的婚姻关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因此,苏秀静解除苏秀静、杨勇双方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

  其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苏秀静、杨勇双方已通过夫妻财产协议书对此进行了约定,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更多问题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咨询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杨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长期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违背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诚的法律义务,有害社会公序良俗,应认定其在造成夫妻感情破裂问题上存在重大过错,苏秀静作为无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应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一、解除苏秀静和杨勇的婚姻关系;二、夫妻共同财产:杨勇名下的c地临建房两间、杨勇名下五菱宏光面包车一辆、养殖船舶两条、四轮车一辆、养殖浮漂等物资、2021、2022年度海上养殖蛎头的收入、归苏秀静所有,具体数量和数额,以实际情况为准;三、杨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苏秀静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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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杜智君

  审核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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