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News
400-8789-888
2022-03-10 13:50:1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夫妻之间要相互忠诚,在大多数时候,这只是一种道德要求。只有非常严重的情形发生时,法律才予以规制。在《婚姻法》(已失效)时代,法律列举了四种配偶可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民法典》新增了一项概括情形:“有其他重大过错者”,对夫妻间忠诚义务予以进一步的规制,增加无过错方可主张赔偿的情形。那么有配偶者数次出轨,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者”吗?冠领律师事务所将为您举例说明该法律问题。更多离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例:
前段时间热播的电视连续剧《乔家的儿女》中,乔家的第四个孩子乔四美与丈夫戚成钢的婚姻并不美满。乔四美深爱着戚成钢,戚成钢因作风问题被部队开除,乔四美知道真相后选择了包容他。在他们婚后,戚成钢又几次三番地出轨,其中有一次还发生在乔四美怀孕期间,乔四美发现后,因为生气引发早产。乔家人得知真相后想要为四美出气,四美仍然选择了原谅,但还是没能换来戚成钢的专一。后来,戚成钢第四次出轨,去见情人的路上感染了非典,乔四美不顾生死陪他度过了这一关。戚成钢痊愈之后似乎回心转意了,但是乔四美对他的希冀已经消失殆尽,她决定离婚。
剧中乔四美没有后悔嫁给戚成钢,也没有向他提出损害赔偿。如果乔四美请求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会予以支持吗?更多离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说法:
《民法典》明文规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四种:(一)重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此外,《民法典》还将“有其他重大过错”列为第五项,作为概括性规定,法官综合情况认为有配偶者所犯过错足以达到重大的标准时,可以支持非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本案例中,戚成钢婚内出轨四次,且有一次发生在妻子怀孕时,还直接导致了妻子早产的后果。虽然戚成钢出轨没有达到该法条前一、二项的严重程度,法院不能依据第一、二项予以判决。但是由于戚成钢出轨次数较多,且导致妻子早产,应当认定为属于该法条第五项的“有其他重大过错”。目前已经有类似的生效判决。
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不仅是道德方面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法律要求。违反该义务,除可能受到舆论的指责以外,还将产生法律后果。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过错方将少分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新增的第五项规定,过错方比《婚姻法》(已失效)时代更可能面临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婚姻要求专一,走入婚姻殿堂的有情人需要谨记许给对方的承诺和自身肩负的责任。如果不幸的遇到了对方数次出轨,除及时止损外,还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更多离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撰稿人:郝鸿岳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