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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公告】北京章先生委托冠领律师担任民间借贷纠纷案代理人

2022-03-08 10:50:5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委托代理公告

  北京市某区的章先生,于2022年3月5日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姚玮担任其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程序的代理人。

  特此公告。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3月5日

  北京冠领律师以过硬的法律专业素养,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以赴的职业精神而闻名,受到了大量委托人的信赖。如果您遇到了类似法律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400-8789-888

  普法链接

  民间借贷最新规定:

  新规一:突破了银行四倍利率限制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新规二、企业间经营需要拆借受保护

  以前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一般以违反国家金融监管而被认定为无效。

  新规三、网贷平台仅提供媒介不担责

  《规定》明确,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如果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特别注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款项交付为生效要件,其他借款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代理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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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履历

  姚玮,男,硕士研究生,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现就职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民商事领域、合同纠纷、不良资产处置、信托、投融资并购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曾为多家央企、股份制银行提供法律服务。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执业领域

  执业领域主要是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

  部分代理案例

  1、唐某离婚纠纷一案

  2、王某继承纠纷一案

  3、宋某与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4、某银行北京分行与李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5、某信托公司某信托计划资产包尽职调查法律意见

  6、李某分家析产纠纷一案

  7、李某与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

  8、参与某证券公司与广州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的诉讼及执行工作

  9、某银行北京分行与鲁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10、江苏省盐城市李女士集体土地房屋确认拆除违法案

  撰稿人:李文利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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