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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产品营销过度,误导消费者冲动购买

2022-03-03 11:41:2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近年来,电商行业如日中天,一些品牌在宣传上“独具匠心”,深受消费者青睐;也有一些品牌因营销过度而“翻车”,还有很多“默默无闻”的牌子被湮没......在自媒体网络环境下,“网红”商品被赋予了社交属性、情感需求等附加值,宣传成本大幅度提高,使得企业在产品研发上的投入越来越少。尽管让人眼前一亮的宣传有益于开拓市场、提升销量,但是不能“本末倒置”,空有“流量”外壳而缺乏核心技术,更甚者走上虚假营销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归路。货真价实才是一个品牌能成就“网红”商品的基本,而本文即将讲述的就是一个反面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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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岁饼干是一个主打黄油曲奇的品牌,从2019年起,该品牌在投放到电视和网络平台的广告中使用了大量的皇室元素,并配合“皇家御用”的广告词进行了大量的营销,为配合宣传也加入了一些“直播带货”的活动。因为消费者认为万岁饼干的生产得到了欧洲皇室的授权,所以纷纷购买,掀起零食热潮,让万岁饼干成为了饼干界的“网红”品牌。

  而其对手品牌经典饼干就在这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主张万岁饼干实施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虽然经典饼干与万岁饼干经营的商品类型相同,但事实上口感相差甚远,经典饼干的生产是真实得到欧洲皇室授权的。

  在法院经过审理后发现,万岁饼干未获得过欧洲皇室授权,生产地也并非欧洲,而是印度尼西亚,但却利用营销手段误导消费者。最后,法院认定,万岁饼干的虚假营销已经引起了消费者的误解,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这个案件中,万岁饼干的虚假营销不只损害了经典饼干的利益,而且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为恶劣。

  律师说法

  我国法律为限制同类的虚假营销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作出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广告法》也明确禁止广告中出现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而根据处罚规则,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轻则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重则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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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网络信息发达,“抢购”“直播间”等网购方式大受追捧,商品质量却参差不齐。在消费者群体中,尤其是年轻一代容易被哗众取宠的“网红”商品迷惑,忽略其本身的质量追求所谓的“潮流”,而这些热度都是品牌方用营销手段堆砌出来的表象。所以,消费者应当更多的关注商品背后的质量,选择性价比高、符合自己需求的产品。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督促品牌方将重心放在技术上,让兼备“外表”和“内容”的商品成为真正的“网红”。

  撰稿人:袁小倍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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