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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定金后遭房东毁约,购房人会不会钱房两失?

2022-02-22 16:11:1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1年12月,石家庄的刘女士通过房屋中介公司与白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白女士位于锦绣大道(化名)的一处房产。按照合同约定,刘女士向中介公司支付了1.5万元中介费,又向白女士支付了1万元定金。然而,正当满心欢喜的刘女士等待着走接下来的房屋过户手续时,却被中介告知白女士的房子不卖了。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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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女士想不明白,怎么签了合同的事还能说变就变?但白女士既然选择不卖房,自己也不能强买。但是按照合同约定,如果房东中途毁约或者由于房东的原因导致合同交易无法完成,在毁约之日起两日内,房东应返还合同标定的购房定金,同时赔付合同定金数额的违约金。关于中介费也写得很清楚,若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视为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所以刘女士认为她之前交付的中介费和定金应该全额退给自己。

  然而,时隔多日,刘女士也没有收到应退还的钱款。面临钱房两失的刘女士将此事告知媒体,打算借用媒体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记者首先联系了中介,中介称既然事情没有办成,中介费是肯定会退的。到此答复后,记者又联系到房东,电话中房东称自己50多岁了,看合同眼花,也不愿意看合同中的小字,是在中介的催促下才签订的合同,签完合同当天晚上便已后悔。随后,记者又对其解释了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告知房东依据合同应退还定金和违约金,但目前刘女士表示只需要退还定金即可。房东表示愿意退还,但称有5000元定金在中介处,需要中介退还后,才能退给刘女士。

  目前,刘女士支付的中介费得以顺利退还,而定金之事仍旧悬而未决。

  律师说法:

  签了合同,隔天反悔,究其根本还是对合同效力不够重视。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约定条款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刘女士、房东和中介公司已经签订了一份合法的合同,产生了法律约束力,那么在房东毁约时,就应承当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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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虽然本案中刘女士只要求房东返还定金,但我们应知道刘女士是有权要求房东退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的。目前,房东仍未退还刘女士相关费用,刘女士可以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传统历来讲究诚信,在当前经济背景下,契约精神更显重要。签订合同不是儿戏,履行合同不能随意,在落笔签字的那一刻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要仓促签订,否则事后再反悔,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更多律师咨询,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撰稿人:张萌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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