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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19:42: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邻里和睦是中华美德,几千年来,先人们一直做着亲身示范;时至今时,也成为我们现代社会大力提倡的民风。有句话讲得好:“远亲不如近邻。”亲人再好也不能常伴两侧,比不上邻居的近在咫尺,这就是距离的牵绊。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但邻里之间也会有一些糟心的情况发生,比如下面案例中的这位。我们可以带着两个疑问进行阅读:“租客”是否享有房子的相邻权?相邻权到底在保护什么?
案例故事
温某在工作的城市租住了一间房子,并向某市房产管理局领取了《房屋租赁证》。后面温某住了进去,发现了房子的种种问题……那么到底是什么问题呢?这就要提到温某遇到的邻居了。
邻居刘某在温某房屋墙壁外侧花坛种植花草,经过长年累月堆积成了小土坡,一些花草长得高于窗户,严重影响房屋的采光和通风;不仅如此,小土坡还长年积水,温某住的房屋也因为受潮不断掉落墙皮,甚至还出现了破洞,正常居住都成了问题。
温某想要解决问题,一开始是多次跟邻居提出意见,但邻居刘某却不理不睬。随后,经过居民委员会主持,温某与刘某签订了《协议书》,刘某表示同意温某将房屋墙壁拆除重建。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刘某却变了嘴脸,态度强硬不予配合,温某只好提起了诉讼。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在法庭上,刘某说自己的院落内花坛布局是老人建造留下的,历史久远,种花只是在维持原状。双方的房屋都是老房子,地势低洼潮湿、通风差,自己屋内也同样存在墙皮脱落等类似情况,温某没有证据证明墙壁受损就是花坛造成,如果修建墙壁就会损坏自己的私有财产,所以才拒绝配合。
最终,法院判决温某可以对墙壁进行修缮,并且在施工期间,邻居刘某应提供协助配合和必要的便利。
律师观点
本案是双方在承租使用房屋时产生的相邻权纠纷,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92条来解决: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首先,根据法律,租住房屋的承租人也享有房屋的相邻权。其次,根据相邻权的规定,邻居需要对墙壁进行翻修,相邻方应为施工需要提供协助配合和必要的便利。但是,提醒大家注意,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在选择施工方案时,需要谨慎行使相邻权,尽量减少在施工过程中给相邻权利人造成生活上的影响,并对他人房屋、墙壁等做好必要保护措施。
相邻关系人的权利既自主又受限制,这是为了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以,应该学会体谅和包容,尽力去维护融洽的邻里关系;毕竟,你尊重了邻居,必然也会得到同等的尊重。更多法律咨询,请联系冠领律师事务所。
撰稿人:吴晓慧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