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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16:21:5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广东广州某驿站的快递小哥桑吉因急于送快递,执行工作任务途中不慎造成了交通事故,快递公司却不愿担责。在桑吉关键性证据丢失之际,冠领律师搜寻到有力证据,帮助桑吉在二审中胜诉。
2022年10月,快递员桑吉因急于送快递,倒车时没有注意看后视镜,恰逢吕峰驾驶电瓶车从旁边道路驶来,一不小心,只听到“嘭”的一声,两车相撞。等桑吉回过神来,吕峰已经飞出车外,跌倒在地。疼痛难忍之际,吕峰又被自己失控的电瓶车碾腿而过,他大喊一声,当场疼晕了过去。
桑吉第一时间将吕峰送到医院,检查结果为“左侧腓骨头粉碎性骨折”,医生表示需要立刻进行手术,否则形成血栓后将会随时危及生命。两天内,吕峰进行了两次手术,加上后期住院费、陪护服务费等,医疗费用高达10万元。
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桑吉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桑吉远走他乡来到广州打工,每天四个兜一样重,维持生计已经很难,更别说拿出10万元“巨款”。桑吉付不起医疗费,只能由吕峰自己先行垫付。
走投无路之下,吕峰的爱人前往桑吉工作的快递驿站,希望与负责人商讨赔偿事宜。负责人见到吕峰爱人后,态度坚决,直言“一分钱都不会出”,让她报警处理,警察到场后表示此类事情不属于民警管辖范畴,无奈吕峰爱人只好离开。
由于赔偿事宜一直悬而未决,吕峰决定起诉。一审法院认定由桑吉所在的快递公司赔偿吕峰10万余元。快递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也就意味着,本次案件本应由快递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只要能证明桑吉发生交通事故时正在执行工作任务即可。
倒霉的是,桑吉在二审开庭前手机丢了,手机里有事故发生当天与公司上级对接的微信聊天记录,那是非常关键的证据。桑吉接到法院电话,称证据不足判决结果可能会改变。他感到十分无助,便在朋友推荐下来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了蒋子军律师代理此案。
由于二审过程中快递公司被注销,其经营者继续参与诉讼。一审中桑吉曾提交了公司为自己购买的电子保单,快递公司辩称,以公司名义为其购买保险只是为了帮助桑吉,双方不具有劳动关系,仅存在合作关系。
冠领律师为了弥补手机遗失的关键性证据,庭后向二审法官申请律师调查令,查到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发现当天下午3点,桑吉驾驶的三轮车上有部分快递件没送完,以此证明桑吉是在工作时间,执行工作任务。
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责任是以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为必要条件,并不仅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条件。快递公司以其与桑吉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证据不足。
公司注销并不影响责任承担,法院判决快递公司经营者承担吕峰的医疗费、陪护服务费、购买轮椅和拐杖的费用、电动自行车维修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和营养费、误工费共计10.6万余元。
证据是当事人最为重要的武器,对于桑吉来说,冠领律师找到的监控录像决定了案件的走向。看似简单的证据,实际上是冠领律师在短时间内合理利用证据搜集技巧的结果,此举不仅为桑吉胜诉提供了有力支持,其工作态度与专业能力也获得了桑吉的认可。
撰稿人:王以慈
审稿人:董振杰